2018年新疆尼勒克县委政法委办公室招聘公告

来源:尼勒克县人民政府 2018-10-22 15:38:33
  2018年尼勒克县委政法委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尼勒克县委政法委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前科;


  2.家庭成员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


  3.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本岗位工作;


  4.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7名,其中汉族7名(女性1名、男性6名,可根据报名招录情况,酌情考虑性别比列);


  5.身体健康,懂双语者优先;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县委政法委政审有关规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学历应是经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


  (三)招聘岗位条件


  1.学历及专业要求: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计算机专业、网络管理专业及复转军人优先,同时,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四)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在各类招录招聘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被行政事业单位开除、解聘、辞退的人员;


  凡在招聘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体检、档案审查、拟聘用、岗前培训、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尼勒克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jnlk.gov.cn)、尼勒克微信零距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0日—2018年10月25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尼勒克县委政法委(原县公安局4楼东侧)


  4.联系人:王政


  5.联系电话:18809994169;0999—4622976。


  (三)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


  招聘组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


  (1)《2018年尼勒克县委政法委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18年尼勒克县委政法委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均为一式两份,报名表照片须为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政审表需正反打印,可前往尼勒克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jnlk.gov.cn下载)。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原件。证明材料要有“全日制本科(或专科)”、“2018年毕业”、“所学专业”等相关信息。


  (4)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并在复印件右下角签名,资格审查时将原件和复印件按照以上顺序分别摆放。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8日(以正式电话通知为准)


  笔试地点:尼勒克县社保综合大楼5楼会议室


  (五)面试


  1.参照笔试成绩,报考人员按照1:3比列入围面试


  2.面试时间:2018年10月30日(以正式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地点:尼勒克县社保综合大楼4楼会议室


  4.评分比重:笔试、面试分值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比重为40%,面试为60%。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以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自备一张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公示: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结果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三、聘用及待遇


  (一)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同被聘用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限为一年,年度考核合格人员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实行一年一签)。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经费由县财政统一解决。


  (二)被聘用人员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招聘和公务员考试,需经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报名。


  (三)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按程序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


  1.2018年尼勒克县委政法委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2018年尼勒克县委政法委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联系人:王政 李澧


  联系电话:0999—4622976(县委政法委) 0999—4623880(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999—4630780(县纪委监委)


  附件:2018年尼勒克县委政法委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8年尼勒克县委政法委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doc


  尼勒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