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来源:防城港人才网 2018-10-18 10:57:58
  2018年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港口区人民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公告


  为加强防城港市港口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辖区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特别是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6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3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需求的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岗位人员)。具体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使用控制数内的聘用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聘期内与编制内人员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 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3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和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查处的;


  5.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类考试中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新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在编人员。


  7.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要求,新机制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不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在港口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除外。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具备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报;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0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14:30—17:30(11月以后)(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期休息);


  3.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卫计公招办(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龙山南路港口区第三小学斜对面);


  4.联系人:邱丽娜


  5.联系电话:0770-2860889


  6.报名需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从业资格证等材料,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新机制人员)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红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一份。


  报考人员报考时所填写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在聘用后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时间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招聘的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笔试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11月8日至9日。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面试通知书领取:取得面试资格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对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由港口区人民医院提出申请报港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同意,并经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最后报2018年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港口区人民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2018年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港口区人民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并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命题。招聘岗位设定为执业医师和中级职称及以上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1)考试时间:2018年11月10日。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基础医学知识。


  (4)笔试合格分数线及笔试成绩公布:


  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的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及笔试成绩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1)确定面试人选:①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②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③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的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由港口区人民医院提出申请报港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同意,并经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最后报2018年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港口区人民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同意后,方可进行面试。④出现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时间:2018年12月15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临场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5)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2018年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港口区人民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如面试人员拒绝签字确认,经监督组核实后,记录并确认成绩)。


  (6)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四)考核和体检


  1.考核和体检人员确定


  (1)笔试岗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考核体检人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现场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组织现场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考核和体检人选确定后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公布。考核体检工作由2018年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港口区人民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核(时间待定)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3.体检(时间待定)


  体检在区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由2018年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港口区人民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时间待定)


  港口区2018年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港口区人民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2018年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港口区人民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群众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由2018年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港口区人民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调查核实。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审批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2018年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港口区人民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呈报港口区委、区人民政府审批。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部门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六)应聘人员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港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770-2860889


  附件:1.防城港市港口区2018年公开招聘港口区人民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增人计划岗位表(笔试)


  2.防城港市港口区2018年公开招聘港口区人民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增人计划岗位表(直接面试)


  3.防城港市港口区2018年公开招聘港口区人民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报名登记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xls


  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港口区人民医院


  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