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人公告

来源:奉化教育网 2018-10-17 16:16:51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赴长三角联合师资招聘会公开招聘2019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贯彻意见的通知》(奉政发[2007]77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阳光招考”工作的意见》(奉纪[2012]4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决定赴长三角联合师资招聘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指标、专业,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学科、指标及专业

 

 

学段

招聘学科

招聘

指标数

所学专业要求

普高

地理

2

地理科学、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理学科教学、地理课程与教学论

生物

1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课程与教学论、生物学科教学

 


  2.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高考第一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师范类2019年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对于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要求本、硕(博)连续,且本、硕(博)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对口。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8年10月28日(星期日)9:00——11:30,上海光大会展中心西馆(漕宝路88号)奉化展位。


  2.报名要求:报名时随带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张,报名表(见附件,请提前下载填写)、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的,须提供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毕业生证明)等材料。其中,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和高考录取批次证明。


  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3.应聘者按招聘学科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并接受资格审核。


  4.根据以往奉化区教师招聘报名情况,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研究,确定地理为紧缺学科,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指标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初试。生物学科应聘人数和招聘指标数之比不足3:1时,取消招聘指标。


  (二)初试


  初试拟定于2018年10月28日(报名当天下午)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西馆(漕宝路88号)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报名时通知为准。


  初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初试通知单和身份证按照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初试。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专业测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签约对象。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以初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三)签约


  签约时间拟定于2018年10月28日专业测试结束后进行,届时请考生随带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


  签约人员参加由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奉化区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


  (六)递补规定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均不予递补。


  (七)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


  2.拟聘用人员在正式报到前有异议的,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学科不足或空缺不予递补。


  3.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国考”笔试、面试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届时不能取得相应合格证的,解除就业协议。


  4.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19年 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6.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7.新聘用人员由奉化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普高学校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


  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574-88521521,88681560。监督电话:88523822。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