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廊坊大厂大气污染综合管理辅助服务岗位招聘10人公告

来源: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09-25 09:11:42
  大厂回族自治县一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大气污染综合管理辅助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全县大气污染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经县政府批准,受大厂回族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我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综合管理辅助服务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用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统一招用的方式,按政府购买服务程序择优使用。
 
  二、招用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岗位所需人员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男性,大厂回族自治县本地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从事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且经验丰富的优先;能够熟练操作电脑者优先。
 
  (四)热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了解综合管理辅助服务岗位性质;
 
  (五)具备履行职责的健康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违规违纪不良行为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的;
 
  5、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综合管理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招用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2018年9月21日,在大厂电视台和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fdc.gov.cn)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一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华安北路167号,金麦迪KTV南第四家)。
 
  3.联系电话:0316-8366722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报名者本人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的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近期正面二寸白底免冠彩照4张。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报并提供个人真实情况,凡弄虚作假或提供不实材料者,一律取消招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参照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进行认真核实。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1、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部分内容,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合格分数线。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根据招用计划和笔试成绩,采取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用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不足面试比例的,按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有作弊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内容为岗位适应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执行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用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人员名单在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
 
  通过面试的招用人员,自行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招用人选,名单在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七)招用
 
  公示结束后,考试合格人员和大厂回族自治县一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办理招用手续。
 
  (八)岗前培训
 
  新招用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需通过岗前培训后上岗工作。
 
  四、合同期限,待遇和管理
 
  (一)招用人员属劳务派遣工作人员,非公务员身份,非事业编制,录用后与大厂回族自治县一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用工期间如发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者工作考核不合格、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向劳务派遣公司退工。
 
  (二)招用人员接受大厂回族自治县一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和大厂回族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双重管理。大厂回族自治县一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招用人员的人事管理,大厂回族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招用人员的岗位工作管理。
 
  (三)劳务费标准:新入职人员劳务费按照3112元/月标准执行。
 
  (四)大厂回族自治县一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劳务费发放,按照企业职工相应参保标准为招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等社会保险。
 
  特此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一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