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河池市公安局辅警招聘120人公告

来源:河池人才网 2018-09-20 10:42:24
  2018年广西河池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公安厅有关工作指导意见及《河池市公安局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报河池市人社局同意,河池市公安局联合河池市监察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数量、岗位类别及职责


  本次招聘辅警人员120名(女性30名),其中市公安局30名(女性7名),金城江分局60名(女性16名),宜州分局30名(女性7名),均为勤务类辅警,聘用后安排在市监察委留置对象看护岗位。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办理编制手续。


  岗位职责:履行警务辅助工作和留置对象看护工作双重职责。在市公安局领导管理下,开展训练、执勤、巡逻、应急处突和备勤等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的警务化管理。执行留置场所留置对象看护任务时,在市监察委的领导和管理下,执行留置对象看护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安排;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8年10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厘米。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留置对象看护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7.法律规定不得应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本市公安机关在岗警务辅助人员,原则上不得应聘留置对象看护人员岗位。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面试)→资格审查→理论考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本次招聘的理论考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等任何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所有招聘环节,应聘者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经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方可参加。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报考人员自2018年9月18日起,可通过河池市人才网、河池清风网查阅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面试)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集中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至9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集中报名时间结束后,凡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可随时到市公安局辅警办公室(市公安局办公大楼1705室)报名,市公安局辅警办公室将根据岗位空缺、实际需求情况等,参照本次招聘程序要求视情开展招聘工作。


  2.报名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东路32号(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联系电话:0778-2116006。


  3.面试:应聘者报名时当场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交流和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仪表等。面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由工作人员当场告知,面试合格者方可报名。


  4.提交材料:应聘者必须携带《河池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可自行在河池市人才网下载)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役士兵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河池市监察委、河池市公安局负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其中,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场告知。


  五、理论考试


  (一)考试内容:主要考查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方面的知识。


  (二)考试题型:单选题(50题,每1分)、多选题(20题,每题1分)、判断题(30题,每题1分),满分100分。具体内容见《河池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理论考试复习题库》(附件2)。


  (三)考试形式:考试通过电脑上机考试方式进行,采取统一组织,分组实施,电脑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60分钟。理论考试成绩于考试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为合格。理论考试成绩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理论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体能测试。


  (四)理论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通过河池市人才网公布。


  (五)理论考试地点:河池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电教室(河池市金城江区康健路8号,河池市看守所旁)


  六、体能测试


  (一)体能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地点:河池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河池市金城江区康健路8号,河池市看守所旁)。


  (三)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男子: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


  女子:800米跑、100米跑、仰卧起坐。


  应聘者三个项目测试总成绩达到150分,且单项成绩不低于35分为体能测试合格。体能测试的成绩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具体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测试。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七、成绩计算办法


  应聘总成绩包括理论考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即: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


  八、体检及政审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依据应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体检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河池市人才网统一公布。


  (二)政审考察:参照《河池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家庭情况和个人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行、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等。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由河池市监察委员会和河池市公安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十、聘用


  (一)根据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考察公示等情况确定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十一、薪酬待遇


  应聘者一经聘用,纳入河池市公安局辅警队伍管理。聘用期间,享受以下薪酬福利待遇:


  (一)辅警工资由市财政经费统一保障,月基本工资为3200元(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二)在考评的基础上实行绩效奖励制度。根据个人工作实绩,每月发放绩效工资100元至300元。


  (三)聘用期满一年后,每年增加工龄工资20元/月。


  (四)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二、建立侯录库


  面试、体能测评、理论考试均合格但本次招聘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河池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侯录库,成绩一年内有效。如河池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含留置对象看守岗位)出现空缺,根据人岗相适、择优录用原则,可直接从本侯录库中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执行同类人员待遇。


  未尽事宜,请联系河池市公安局政治部辅警办公室,电话:0778—2116006。


  附件:1.河池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河池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理论考试复习题库


  河池市监察委员会


  河池市公安局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