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包头师范学院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30人公告

来源: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9-13 15:14:21

  包头师范学院2018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公告


  包头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坐落在享有“世界稀土之都”美誉的“草原钢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学校现有教职工915人,其中专任教师622人,在校生13665人。目前设有16个二级学院、4个教学科研辅助部门和14个党政管理部门。学校有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6个本科专业。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协调发展,融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为一体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


  为进一步加快学科、专业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推动学校办学水平、办学层次和管理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经学校研究,并报请包头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现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


  一、组织领导


  在包头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二、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计划数为30个。岗位需求计划及应聘条件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符合高层次和紧缺急需实际。


  (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高尚的道德情操;思想品德好,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9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3、取得当年度QS世界大学前1000位的海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原“985”“211”院校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经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审定的其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学历条件适当放宽。


  (五)引进人员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双学位人员以第一学位为准;留学回国人员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实施步骤


  人才引进按发布人才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体检及考察、公示、办理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包头党建网(www.btdj.gov.cn)、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bt.nm12333.cn)和包头师范学院网站发布引进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一)网上报名


  1、由包头师范学院人事处组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8年9月20日—9月27日。联系电话:0472-6193031,联系人:马老师。


  2、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用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应聘者须随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应聘岗位状态。报名时不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者,将不予审核通过。


  报名网址:http://222.74.42.203:88/hire/hireNetPortal/search_zp_position.do?b_query=link&operate=init&hireChannel=02&cms_chl_no=50&menuType=0&chl_id=50


  3、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和人才引进需求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条件;报名与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面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应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包头师范学院2018年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审查把关。


  2、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于面试前携带以下材料到包头师范学院人事处资格复审:


  ⑴身份证原件。


  ⑵本、硕、博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学历验证并打印报告)。


  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⑷《包头市2018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⑸党员证明材料。


  ⑹学校、原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或证明材料。


  ⑺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的,需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3、资格审核重点查验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4、面试前一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形式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包括试讲和专业技能考核。


  2、试讲着重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现场应变能力。


  ⑴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试讲内容为专业知识方面的试讲。


  ⑵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试讲内容为讲解本人博士论文。


  3、专业技能考核方式根据专业需求而设置。以下专业岗位应聘需加试技能考核:音乐与舞蹈学(舞蹈、美声);体育教育训练学(游泳、乒乓球);美术学(国画、漆画);美术学或学科教学(美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


  4、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排名、不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如同一岗位全部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都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5、面试成绩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依据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因成绩并列不能确定的,将组织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范围。


  6、计分办法


  ⑴硕士毕业生总成绩=面试成绩(试讲+技能考核)


  ⑵博士毕业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博士论文讲解)


  ⑶分专业面试计分办法如下:


  ①不涉及技能考核专业的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


  现场给题,60分钟备课,试讲20分钟,满分100分。


  ②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岗位:


  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70%+技能考核成绩×30%


  ③音乐与舞蹈学(舞蹈、美声);美术学(国画、漆画);美术学或学科教学(美术)岗位:


  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50%+技能考核成绩×50%


  ④体育教育训练学(游泳、乒乓球)岗位:


  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30%+技能考核成绩×70%


  7、开考比例及计划调整


  同一岗位引进计划数与应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请包头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是否开考。被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岗位和取消岗位,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包头师范学院网站及时公布。


  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未完成引进的计划,报请包头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审定,调整到其它岗位使用,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包头师范学院网站及时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2、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3、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将考察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以及体检情况,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包头师范学院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查实确有问题者,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2018年应届毕业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人才引进工作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纪律监督


  学校纪委对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如面试考官与参加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人才引进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师范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引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者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包头师范学院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无关。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本方案由包头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2-6193031,联系人:马老师;


  监督电话:0472-6193011。


  附件1.包头师范学院2018年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附件2.包头市2018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