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5人公告

来源: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 2018-09-13 10:38:44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法院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在清远市或在市区内有固定住所。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院司法辅助人员的专业技能(熟悉计算机操作,打字速度60字/分钟,且准确率在95%以上)。
 
  (四)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五)岗位:1、人民法庭审判辅助岗位5名(适合男性);2、会计岗位2名。
 
  (六)学历:报考人民法庭审判辅助岗位的,必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且法律专业大专以上、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报考会计岗位的,必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且属于会计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七)聘用后原则上须在我院服务至少满1年。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担任法院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时间:2018年9月17日- 9月28日,共10天(除9月23、24日两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外,其余时间均可进行报名)。
 
  地点:清城区松岗路149号永利家园4号楼2层0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未婚证明、计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小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成功后,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发放。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文化、职业技能和思想政治品质,满分为85分。具体考试内容为:
 
  1)文化综合基础测试。要求在45分钟内写一篇600字以上的文章。满分为40分。
 
  2)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包括文字记录、听打、Word文档的操作。满分为45分。
 
  2、面试: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具体工作思路。满分为15分。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按照公开考试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院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组织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的,可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者经查投诉不实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资及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按清新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发放(含“五险一金”等相关福利待遇在内)。被聘用者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763-3316398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