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7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2018-09-13 10:26:39
  华洲街道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街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执法辅助类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7名,主要从事街道环境保护监督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
 
  2.遵纪守法,服从安排,无违法违纪记录;
 
  3.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
 
  5.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态学、应用化学、大气科学技术、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法学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 3 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岗位需要夜间巡查和应急值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9 月 17日(星期一)至 9月21日(星期五)(共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
 
  3.报名地点:海珠区华洲88号华洲街道城管科(联系电话:89888726)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海珠区环保协管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证、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核: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考试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由本街道办事处组成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四)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五)考察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华洲街道对外公告栏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待遇标准按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华洲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华洲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