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衡水武强县交警大队招聘交警辅警6人公告

来源:武强县人民政府 2018-09-13 09:03:02
  关于为县交警大队公开招聘交警辅警人员公告
 
  武强县交警大队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市支队审批同意后,委托武强县英才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及职数
 
  所队合一辅警:6名, 其中退役士兵3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3名。
 
  工作地点:北代乡派出所3名,周窝镇派出所3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热爱交管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
 
  (三)男性: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至1998年9月);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退役士兵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五)身心健康,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无色盲、无重听;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名不予接受: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五)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三代以内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武强县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1-13日。
 
  报名地点:武强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就业服务局窗口
 
  报名电话:3821701
 
  (二)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小二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3、资格审查和缴费:武强县英才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的确认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2018年9月14日8:30-17:30在武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局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
 
  5、考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按5:5折算计入总分。
 
  (1)笔试时间:9月15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武强县进修学校。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组织:命题、监场、阅卷工作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承担。考试按照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程序组织考试,对违纪舞弊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3)确定面试人员:武强县英才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9月19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可在武强县公众信息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武强县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笔试成绩高者,学历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7、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8、政审
 
  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9、档案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档案审查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能提供本人档案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10、聘用审批
 
  对考试、体检、档案审查均合格的考生,由武强县英才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在武强县公众信息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完毕后由武强县英才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聘用手续。
 
  11、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全程做到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笔试、面试成绩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2、招聘人员待遇。
 
  被确定聘用的人员由武强县英才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定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工资每人每月1600元并加三险(养老、医疗、工伤)单位部分。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2、聘用后如有反映问题并经过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人员资格,不再递补。
 
  3、体检、政审、档案审查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