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遴选100人公告

来源:广西教育厅 2018-09-11 10:33:01
  2018年广西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遴选100人公告


  各市教育局,广西师范大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文件精神,大力加强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广西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广西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十三五”规划,经研究,决定实施广西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现就培养对象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结合广西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战略部署,以提升我区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目标,面向全区乡镇以下学校遴选100名教师,通过3年的培养,使之能够从更高的思想层面解读乡村教师职业与职责,掌握前沿的教育教学理念,熟悉较为先进的教学技艺,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素养,逐步成长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影响一方乡土的乡村名师。


  二、遴选范围


  全区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镇)乡镇和村庄学校在职在编在岗教师。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师德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志终身教育,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现代教育理念,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学生,有责任感;在本乡镇学校具有一定影响力。


  2.职称条件:中级(含)以上职称。


  3.年龄条件:原则上男、女分别不超过45周岁、40周岁。


  4.任教年限:教龄在10年以上(含10年)。


  (二)教学与科研条件。


  具有所教学科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勇于改革创新,能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创新教学模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课堂教学独具特色,教学效果良好。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三)已入围教育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原则上直接成为广西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不需参加本次遴选。


  (四)已入选“广西八桂教育家摇篮工程”、“广西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工程”、“广西基础教育名师青蓝工程”等项目者不能申报。


  四、遴选比例


  择优遴选确定100名优秀乡村教师为广西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拟培养对象。总体人数按照1:2的比例推荐,各地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遴选程序


  报名推荐。根据遴选条件、自身实际及发展意愿,个人先提出申请,学校、县级教育局审核遴选,设区市级教育局择优推荐。市教育局在上报前,先在本地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再将推荐材料统一报送我厅。材料初审。我厅将对各地报送的推荐名单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后的人员提交专家委员会评议。专家评议。我厅将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初审合格人选进行严格评审、考核,并提出拟培养对象的建议人选。确定名单。专家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建议人选经我厅审议通过,并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最终入选人员名单。


  六、遴选时间


  2018年9月28—30日,其中28日报到,29日遴选,30日返程(请各市负责通知推荐人选按时参加遴选,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七、遴选地点


  (一)报到地点:广西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大厅。


  (二)遴选地点: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田家炳教育书院)。


  八、组织管理


  我厅划拨专项经费支持“广西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实施,主要用于支付培养对象培养期间的专家劳酬、资料费、教学资源费、食宿费、基地研修费、教学经验和教研成果的总结推广费等。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给予培养对象研修学习活动一定的经费支持。


  我厅规划设计“广西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统筹组织领导工程实施。确立广西师范大学为“广西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的专业支撑单位,设立“广西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管理办公室,挂靠在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具体负责工程的各项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支持培养对象的各种研修活动,要为培养对象专业成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造条件。


  采用个人自评、培养机构考评、教育行政部门评价等相结合的方式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广西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管理办公室要建立培养对象个人成长档案,对培养对象的师德、学习研修表现、研究成果、示范辐射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实施退出机制,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培养对象资格。


  九、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广西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表一式3份(附件2)。


  2.广西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汇总表(附件3)。


  3.证件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4.其他材料:获奖证件、论文、论著、课题方案与立项批文、结题报告、成果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在县级及以上开设的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应提供有关通知书、邀请函及组织单位证明等复印件(原件备查);指导学生参加大赛情况应提供学生获奖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原件备查)。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做好目录,并装订成册。本文件可在广西教育厅公众信息网(http://www.gxedu.gov.cn )下载。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市教育局于9月20日前将申报人材料统一报送至广西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管理办公室(设在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同时发送电子稿至jkyxmb@163.com。


  2.各位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申报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推荐选拔资格。请各市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教师工作处及广西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管理办公室联系。


  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黄明宇,电话:0771—5815207。


  广西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叶蓓蓓,电话:1363****520;王跃,电话:1500****821;办公电话:0773—5852310;电子邮箱:jkyxmb@163.com;传真:0773—5851779。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广西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管理办公室(田家炳教育书院207室),邮编:541004。


  附件:1.各地推荐名额分配表


  2.广西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表


  3.广西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8年8 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