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杭州市富阳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15名公告

来源:富阳人才网 2018-09-07 08:41:01
  2018年杭州市富阳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根据《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富委〔2018〕17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社区治理水平,提升社区服务能力,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富春街道、东洲街道、鹿山街道、银湖街道、新登镇等乡镇(街道)下属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115名,采取统招统分的方式进行。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等详见《2018年杭州市富阳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甘于奉献,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岗位独立工作能力;


  4、富阳区户籍,部分岗位对持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户籍可放宽至杭州市;


  5、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部分岗位要求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至2000年1月1日期间出生的),部分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至2000年1月1日期间出生的);


  7、岗位有具体年龄、户籍、学历、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计划一览表》中明确的为准。


  三、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


  采取统一组织集中现场报名,此外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报名;每个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3日—15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党校(杭州市富阳区北渠路599号)。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持填好的《2018年杭州市富阳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下载地址:富阳人才网,http://www.fyrc.net/),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2018年社会工作者职业考试通过成绩单)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由区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5)准考证领取:凭身份证到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春秋南路62号区民政局一楼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富阳人才网通知。


  (6)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原则上需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2倍以上,其中社工5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对不足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人数。


  (7)对取消或核减招聘人数的岗位,由区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整到其他岗位。


  2、考试


  (1)笔试:由区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2018年富阳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笔试工作。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试场和时间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主要为“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由区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按招聘职位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在面试前考生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3、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在区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进入考察,考察由区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察结果为不宜招聘的或放弃考察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并参加体检和考察。


  5、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区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聘用,按劳动法实行合同化管理。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社工录用后与所在乡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6个月(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工资不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正后,平均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我区上年度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的1.2倍。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按时到乡镇(街道)所在社区报到工作,逾期不报到视作放弃,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区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3331261。



  附件:1、2018年杭州市富阳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一览表.doc


  2、2018年杭州市富阳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


  杭州市富阳区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