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赣州上犹县妇幼保健院招聘6人公告

来源:上犹县人民政府网 2018-09-06 10:37:14
  上犹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的建设,满足医院发展需要,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2018年9月上犹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共招聘合同制人员6名,其中:儿保科医生1名、保健办公室人员1名、儿保科护理人员1名、助产士3名。


  四、报名条件


  (一)一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历、专业及其它要求:


  (1)助产士岗位: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助产专业,无护士执业证者应取得《二甲综合医院临床实习证明》,年龄在23周岁以下(1995年9月1日后出生);取得护士执业证的年龄可放宽至25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后出生)。


  (2)儿保科助理护士: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大专以上学历优先)2018年应届毕业生,护理专业,取得《二甲综合医院临床实习证明》;年龄在23周岁以下(1995年9月1日后出生)。


  (3)儿保科医生:具有中医、中西医结合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富有爱心,有儿科相关临床知识、工作经验或儿童保健培训者优先考虑。


  (4)保健办公室人员: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大专以上学历优先),医学专业,性别不限,年龄25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后出生),熟练电脑操作,具备较好的统计学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要求有高度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有一定策划和创新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处罚;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打架、斗殴、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4.不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2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上犹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


  4.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上犹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5.资格审查:报名审核人员根据本《招聘方案》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核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上犹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


  六、招聘程序


  1.笔试时间:2018年9月26日


  地点:上犹县妇幼保健院D栋三楼会议室。


  2.笔试内容:


  (1)助产士、助理护士岗位: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相关理论知识。


  (2)儿保科医生岗位:笔试内容为儿科临床知识、儿童心理学、儿童发展学相关理论知识。


  (3)保健办公室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为电脑操作、办公室文秘相关知识。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1)时间:2018年9月28日


  (2)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统计: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则增加一道面试试题。


  七、体检


  1.按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程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结论确定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结果公布3日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复查一次。


  3.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医院公示栏、上犹政府网/上犹新闻网、微信公众号平台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不入事业编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公积金,工资报酬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十、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卫计委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由上犹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招聘工作。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十二、本《招聘方案》由上犹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170750156


  监督电话:0797-8522556


  上犹县妇幼保健院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