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招聘5人公告

来源:吉林省检察院网站 2018-09-06 10:13:44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检察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 不得报考的情形


  1.2013年以来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

 


  三、招聘程序


  (一) 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5日8:30至7日24:00;


  2.报名材料:考生报名登记表(具体格式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报告(电子信息备案表),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19860938@qq.com;


  3.请在报名登记表相应位置插入本人电子版照片,照片应为本人近期6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20k;


  4.符合笔试资格条件人员名单,将于2018年9月10日,在吉林省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jl.jcy.gov.cn/)公布。


  (二) 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和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


  2.宣传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


  (三) 领取准考证


  1.领取时间:2018年9月12日8:30至13日12:30,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领取地点: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777号)宣传处2楼C区216办公室。


  3.笔试、面试均使用同一准考证。考试时需携带并出示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四) 笔试、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新闻写作、新媒体编辑、影视编导等相关知识;


  2.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考察考生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能力。实际操作考察考生对摄像机等相关影视器材和影视后期制作软件(EDIUS、Premiere、 After Effects)的使用;


  3.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面试前一天电话通知面试人员;


  4.面试需携带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五) 成绩公布


  各项考试结束后,笔试、面试(实际操作)成绩和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吉林检察院门户网(http://www.jl.jcy.gov.cn/)统一公布。


  四、招聘人员管理


  1.本次招聘为合同制人员,所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2.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福利待遇


  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提供相应工资待遇。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31-87082216(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 )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贯穿于全过程;


  2.考生持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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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