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大兴安岭呼玛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呼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09-05 15:29:30
  2018年黑龙江大兴安岭呼玛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意见》(黑卫家庭规发【2018】7号),优化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我县2018年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3名医疗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专业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省内外本科(含成人本科、成人本科原始学历全日制中专或统招大专具有派遣证)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招聘专业临床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含助理);


  4、年龄要求40周岁(1978年9月1日后出生)以下,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男女不限;


  5、在岗在编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二、相关待遇及管理


  1、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应聘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原始中专或大专全日制具有派遣证)证明。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卫生计生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合同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4、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用工单位所在的行政区,由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5、聘用编制管理。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日—2018年9月10日


  2、报名地点:呼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医政医管科,咨询电话:0457-3518337


  3、采取自愿定岗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持下列资料报名: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成人本科原始学历全日制中专或统招大专具有派遣证)、户口本(户籍证明)、职称证、医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呼玛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4份(正反面打印)及小2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3张,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附件:呼玛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doc


  呼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