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普洱江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2人公告

来源: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09-03 08:37:45
  江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全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
 
  一、招聘原则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洱市财政局关于《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条件
 
  具有江城县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登记失业就业困难人员:
 
  1.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35周岁及以下;
 
  3.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毕业1年后仍未实现初次就业;
 
  4.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时间及地点。2018年9月3日—9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江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江城县勐烈镇麻栗树行政办公区政务中心大楼五楼)。
 
  咨询及联系电话:0879—3721266 13987931921
 
  (二)方式及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持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来报名,报名时填写《公益性岗位申请表》,有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就业创业证》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并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审查以系统登记信息为准)。
 
  四、资格审查
 
  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各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作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通知。
 
  五、岗位待遇
 
  一经录用,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用工双方协商确定(我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江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