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黄石市铁山区大气污染防治招聘公告

来源:铁山区政府网 2018-08-30 09:08:36
  2018年黄石市铁山区大气污染防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铁山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经区委主要领导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1名),现将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3.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基本操作和常用软件,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安全保密意识;


  4.具有环境监测、环评、污染治理等环保相关工作经验者、环保相关专业和文秘、法律专业者、居住铁山及周边地区者优先招聘。


  二、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核


  1.公布方式:通过铁山区政府网站及“万象铁山”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23日至2018年9月5日止;


  3.报名地点:铁山区环境保护局0328办公室 (铁山区政府大楼三楼),联系方式:0714-5429950;


  4.报名需提交材料:提交本人简历一份,并附近期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近期一寸免冠相片1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核:应聘者应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由区环保局对应聘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1.笔试:试卷满分100分,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和环保专业知识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包含职位所需的有关综合知识,以及语言表达、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公示


  根据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综合成绩,按照择优聘用原则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铁山区政府网站或万象铁山公示。


  五、聘用及待遇


  1.聘用管理: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由区环保局进行考核,凡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即予以辞退。


  2.薪酬待遇:试用期基本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并通过考核,即签订劳动合同,基本工资为3000/月(含五险个人负担部分),工作期满一年后,发放绩效考核奖。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