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赣州章贡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文员招2人公告

来源:赣州人事人才网 2018-08-29 11:44:44
  章贡区公安消防大队2018年消防文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章贡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和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消防文员人员 2 名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审查:应聘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年龄及身体要求:年龄为20至40周岁之间,身体无重大疾病。


  (三)学历要求:专科以上学历。


  (四)岗位优先录取条件:有过文秘工作经验人员优先录取。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公布之日起。带好学位证和毕业证到章贡区公安消防大队报名


  六、考核


  1、笔试


  考题范围为:办公软件,笔试满分100分。地点:红旗大道11号章贡区公安消防大队。


  3、面试


  采取个体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先自我介绍2分钟,再由考官提问3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入警动机、语言表达、举止仪表、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


  4、考核时间:考核前一周通知。


  七、政审


  按应聘者体能测试、笔试成绩的、面试成绩的平均成绩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名单。


  按招兵条件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测试录用。


  八、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考核后公示一周。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测试录取。


  九、培训


  采取边试用边培训的方式,由赣州市章贡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聘用人员培训,主要内容为基本体能、岗位业务知识、部队规章制度等。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作为临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工作时间及待遇


  1、原则上每周5天工作制,享受国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2、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补贴组成,具体根据人员日常工作表现以及岗位贡献等相应确定。实习期内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费,试用期结束签订劳动合同后每月基本工资3000元左右。


  3、签订劳动合同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保保险,五险一金。


  联系咨询方式:


  办公(0797—7307500)(上班时间联系)


  章贡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