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林业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博士研究生24人公告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08-27 10:22:45
  广东省林业厅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及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东省林业厅所属事业单位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是省林业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8个研究所(中心)、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级林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和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要任务是:开展林木遗传育种、森林生态、森林培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木材保护、经济林、林业生物技术、濒危动植物保护、林业经济、城市林业等基础性的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承担沿海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林分改造、森林防灾减灾、湿地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生态监测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的关键技术研究工作;开展碳汇林业、林木种质资源保护、生物质能源、木本粮油等林业战略性研究;培养各类林业高级科技人才。
 
  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是省林业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内设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中心、林业信息中心、林业规划室等14个科室(中心),主要任务是:承担森林资源调查、森林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重点林业工程项目发展规划;承担林业建设的技术指导及造林绿化成效核查等工作。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是省林业厅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二类。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教育、教学工作接受省教育厅业务指导。学院内设6个党政管理机构和生态工程系等8个教学机构、2个教辅机构。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具体详见《广东省林业厅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及相关条件。专业名称和代码符合《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对应的学科名称和学科代码。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条件:一般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不得应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七)符合广州市户籍入户条件。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年龄、工龄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8年8月30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被有关单位处理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约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11日24:00。
 
  (二)报名材料。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广东省林业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填好双面打印,下同)、学历学位证、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仅限2017年、2018年应届毕业办理暂缓就业生源)、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下同)、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可在考察环节提供)、本人近期证件大一寸彩色照片。
 
  2.社会人员,需提供《广东省林业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国有单位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非国有单位工作人员人事代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本人近期证件大一寸彩色照片。
 
  (三)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接受报名。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压缩成文件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单位及招聘岗位代码。报名电子邮件地址如下:
 
  1.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岗位报名邮箱:gdlkyrsk@163.com;
 
  2.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岗位报名邮箱:lydcgh316@163.com;
 
  3.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岗位报名邮箱:gdstyrsb@163.com。
 
  (四)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报考人员提供的电子版材料进行初审,由招聘单位通知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须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与报名资料同版证件彩色大一寸照片2张,于2018年9月12日至13日到对应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1.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岗位: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233号办公楼4楼408室人事科;
 
  2.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岗位: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338号3楼316室人事科;
 
  3.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岗位: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297号办公楼3楼组织人事部。
 
  资格审查的重点是审核报考人员的年龄、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条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执(职)业资格等事项,对证件(证明)不全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发放准考证的时间和办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现场核发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六、考试
 
  考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评和面试。
 
  (一)专业能力测评。
 
  1.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招聘职位专业能力测评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科研能力和英语水平。测评时间为20分钟。
 
  2.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聘职位为教学工作岗位,专业能力测评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授课能力,采用试讲方式,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使用PPT演示文稿(试讲前一天提交)。试讲时间为20分钟。
 
  专业能力测评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能作为面试人选。
 
  3.专业能力测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9月15日;
 
  地点: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岗位专业能力测评考场设在省林科院办公楼4楼会议室(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233号);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岗位专业能力测评考场设在生态学院(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297号)南教学楼。
 
  (二)面试。
 
  按专业能力测评成绩由高至低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1:3比例,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专业测评成绩相同时,视为该职位面试并列。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为15分钟。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公布专业能力测评成绩和入围面试考生名单时一并公告。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专业能力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所有岗位入围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林业厅门户网页公布。
 
  七、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省林业厅公众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注意事项
 
  (一)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
 
  (二)报考人员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四)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对含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五)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人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者,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六)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七)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八)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单位:省林业厅人事处,电话:020-81813989、81931022;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电话:020-87031245;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电话:020-87035958;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电话:020-87029024。
 
  监督单位:省林业厅直属机关纪委,电话:020- 81833554。
 
  附件:
 
  1.广东省林业厅直属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博士岗位表
 
  2.广东省林业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东省林业厅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