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郑州巩义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32人公告

来源:巩义市人民政府 2018-08-23 13:54:45
  巩义市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3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巩义市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全日制高等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符合对应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六个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招聘方案,在巩义政府网(www.gongyishi.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者需提供材料:报名表一份(考生可下载填写,详见附件2),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原件,留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3日—9月7日(上午8: 30-11:30,下午3:00-6:00)。地点: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人力资源管理窗口(巩义市东区行政东街6号)。报名咨询电话:0371-64385189,69580019。
 
  (3)、注意事项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原则上应不低于3:1,低于3:1的,根据招聘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于资格审查结束后,及时在巩义市政府网发布。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
 
  (1)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8年9月15日上午。
 
  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巩义市政府网(www.gongyishi.gov.cn)公布。
 
  (4)报考县级医疗机构研究生岗位、乡镇卫生院本科生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特招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巩义市政府网公示。
 
  (2)报考县级医疗机构研究生岗位、乡镇卫生院本科生岗位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医学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社会综合知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4)面试成绩于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如某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通过面试加试确定最后一名)。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报考县级医疗机构研究生岗位、乡镇卫生院本科生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测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体检考察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巩义市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四、保障措施和编制政策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按照《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附件1《河南省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实施方案》和《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主要内容:
 
  1、由省级财政对特招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
 
  2、特招的研究生、乡镇卫生院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特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服务期满并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
 
  3、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各项工资福利政策,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4、对于服务期间未入编人员,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5、其它事项见附件。
 
  五、其它事项
 
  1、笔试成绩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巩义市政府网公布。招聘期间考生要经常关注网站通知,保持电话畅通,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5、本次招聘工作政策解释权归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纪律和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报名咨询电话:0371-64385189,69580019。
 
  监督电话:0371—69580001、69580019。
 
  附件:下载
 
  2018河南巩义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a.xls
 
  2018河南巩义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a.xls
 
  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