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连云港东海县公安局监察协作勤务大队招聘20人简章

来源:东海县政法委 2018-08-15 13:45:28

  东海县公安局监察协作勤务大队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协作特勤队员2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监察协作警务辅助工作;


  2、责任心强、坚持原则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细致、严于律己,严守纪律、保守秘密;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残疾,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4、限本县户籍,中共党员优先,退伍军人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监察协作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20名,其中女2名)


  1、 男性留置陪护特勤(18名):武警、解放军退役士兵,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能够适应24小时值班备勤要求。


  2、女性留置陪护特勤(2名):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过写作、文字编辑处理、计算机操作等相关工作以及服过兵役的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


  报名地点:县公安局北楼510室,联系电话:81867035。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书及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并提交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电话通知笔试、面试、体检(体检费自理)、政审。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薪资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照《东海县公安局机关大队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岗位职责要求进行管理,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每月基础工资1620元,岗位津贴1000元,每月定期考核被聘用人员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业务能力等情况,每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并按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为扣除。


  附件下载:监察协作特勤报名表


  东海县公安局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