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邢台市综治大数据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人公告

来源:邢台人才网 2018-08-13 08:55:39
  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关于为邢台市综治大数据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经市政府同意,受邢台市委政法委的委托,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面向社会为邢台市综治大数据中心公开招聘8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数量
 
  为邢台市综治大数据中心公开招聘8名劳务派遣人员,主要负责综治大数据中心的实战化应用,依托综治信息化系统、综治视联网、雪亮工程平台对社会治安状况进行实时监控、研判分析,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协调完成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做好综治大数据中心的日常管理维护等,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全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科学化信息化实战化开展。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邢台市区户籍优先;
 
  3.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能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现实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电脑,适应岗位要求。
 
  (二)报考岗位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为邢台市综治大数据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条件表》(附表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的、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
 
  7.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等家族遗传病史,吸毒史或对特种药物有依赖性的和其他不良行为的;
 
  8.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从事法律工作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
 
  劳务招聘人员月工资目前按照邢台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4倍执行,并缴纳社会保险。待我市劳务派遣有关规定出台后,按照最新文件精神调整执行。
 
  五、人员管理
 
  招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模式,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类保险,派遣到邢台市综治大数据中心工作。邢台市综治大数据中心负责对所接收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8年08月10日起通过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网址: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
 
  2.报名时间:2018年08月13日(周一)上午8:30至8月15日(周三)下午18:00。
 
  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08月13日(周一)上午8:30至8月16日(周四)下午18:00。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40×320像素,30kb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信息,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按提示进行缴费操作。此次考试收取100元报名费。
 
  (6)考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证件审核环节还需提供、使用。
 
  (7)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于2018年08月17日(周五)中午13:00开始至18日(周六)登录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08月19日(周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分值: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公布:2018年08月22日(周三)下午18:00前,将在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
 
  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5.相关要求:考生根据《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时间:2018年08月24日(周五)。
 
  2.证件审核地点:邢台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邢台市桥西区八一大街138号)。
 
  3.需携带材料:
 
  (1)《报名表》2份;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如无学历认证报告到一层大厅东头文印室打印);
 
  (4)《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6) 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签章的《2018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进入证件审核的人员须出具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证件和材料。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因证件审核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08月26日(周日)。
 
  2.面试地点:详见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不指定复习范围和教材,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综合能力素质。
 
  4.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5.相关要求:考生根据《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本次面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六)综合成绩计算。
 
  1.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汇总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将在邢台人才网公布考生综合成绩,请考生及时关注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
 
  (七)体检。
 
  1.体检时间、集合地点:详见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
 
  2.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八)政审。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
 
  (九)公示。体检、政审合格人选经研究审批同意,在报名网站(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十)岗前培训。经公示合格人员,由邢台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组织岗前培训。
 
  (十一)上岗试用。新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十二)办理手续。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新聘用人员,由邢台市委政法委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之签订劳务合同。
 
  七、有关要求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2137760,2135935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附表:
 
  1.《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为邢台市综治大数据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条件表》;
 
  2.《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