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大庆林甸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25人公告

来源:林甸县人民政府 2018-08-10 13:46:06
  2018年黑龙江大庆林甸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25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我县计划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1.县第一中学教师10人。


  2.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人。


  二、引进条件


  1.学历方面。


  县一中教师限定为师范院校毕业,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一表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县直事业单位引进人员限定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表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有林甸户籍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且获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2.年龄方面。


  县一中教师限定为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毕业后一直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的可放宽到30周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不限年龄;


  县直事业单位引进人员限定为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不限年龄。


  3.专业方面。


  县一中教师专业限定教学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


  县直事业单位引进人员为中文、农学、畜牧、城乡规划、电子商务、环境工程、水利和林学等专业,县内急需紧缺的其他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爱岗敬业;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


  7.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院校毕业生或其他特需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事宜,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辞退未满五年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的人员;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的其他条件。


  三、引进方式


  采取县内招考方式进行。


  四、引进程序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起止时间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8月31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1。


  (2)测试。测试内容不划定范围,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报考两类人员采用不同试题,结合测试成绩,按照拟引进人员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


  (3)考察、体检。到学校或工作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并对其档案进行审查。由考察对象提供无劣迹证明、未参与非法邪教组织证明和体检报告(三甲医院中公务员录用体检套餐,体检费用本人承担)。


  五、人才待遇及管理


  1、相关待遇。


  (1)引进人员到岗工作后落实事业编制。


  (2)非林甸户籍的引进人员中,教师由所在学校提供住宿,其他人员提供人才公寓免费居住三年。


  (3)县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正式任职后,列为用人单位科级副职后备干部。


  2、服务年限。


  (1)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者解约。


  (2)引进人员在林甸最低服务期限教师为15年,其他引进人员为5年。服务期内不允许考录或调转至县外。


  六、其它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林甸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邮箱:ldxrcb909@163.com 联系电话: 0459-3310753


  附件1:报 名 须 知.doc


  附件2:林甸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信息表.xls


  附件3:个人诚信承诺书.doc


  林甸县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