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阜新市民政局从退役军人中招录313人公告

来源:阜新共青团微信号 2018-08-09 11:30:27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指示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部分退役军人公开招聘“双拥综治岗”专职工作人员313人。


  一、招录对象


  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服现役满十年(含)以上的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的志愿兵;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的三期(含)以上士官;“两参”人员。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阜新市户籍地县(区)常住户口;


  (二)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五)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


  (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七)了解双拥工作,甘愿为军队退役人员、军嫂及军人子女服务;


  (八)大局观念强,自觉维护社区的安全稳定,积极做好军队退役人员的工作;


  (九)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执业资格者、具有法律服务工作经验者或获得司法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在招聘之列:


  1.在部队及地方受过刑事处罚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原工作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8月13日-8月17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直接到户籍地所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报名。


  (三)报名需携带材料和证件。


  1.《阜新市公开招聘“双拥综治岗”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审查表》;


  2.退伍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工作单位下岗失业证明材料、自谋职业协议书。“两参”人员需提供身份认定材料;


  3.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4.近期个人2寸彩色照片4张;


  5.提供近一年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报告。


  以上证件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应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需将户主页、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时间:8月19日上午9:00-11:00。


  2.考试方式:市统一命题,各县区组织。


  3.考试内容:初中语文、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的时事政治、应知应会的法律常识。三科一张卷,总分100分。


  4.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计分方式


  综合分值=文化考试总分×30%+(国防资历分+社会贡献分)×70%。


  参考文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民发﹝2015﹞195号)文件。


  各县区咨询电话:


  阜蒙县:8828720 彰武县:6940951海州区:3309366


  细河区:3965118 太平区:6539615新邱区:2862583


  清河门区:2782538 开发区:2288171高新区:6607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