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菏泽成武县人民医院招聘27人简章

来源:成武县人民医院 2018-08-09 09:00:38

  成武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经院党委、院委会研究,我院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基本要求


  (一)超声医师助理:2名。要求:国家统招全日制临床医学或护理专业,本科或全日制普通高中起点专科毕业生。男性优先录用,本科毕业生优先录用。


  (二)ICU护理员:10名。要求:国家统招全日制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男性可放宽至全日制护理专业中专学历,具备护士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男性优先录用,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中起点专科毕业生优先录用。


  (三)护士:5名。要求:国家统招全日制护理专业本科或全日制普通高中起点专科毕业生,具备护士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男性优先录用,本科毕业生优先录用。


  (四)康复治疗师:6名。要求:国家统招全日制康复治疗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男性优先,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中起点专科毕业生优先录用。


  (五)针推治疗师/助理医师:2名。要求:国家统招全日制针灸推拿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限男性,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中起点专科毕业生优先录用。


  (六)营养师:1名。要求:国家统招全日制营养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相关资格证书。限男性,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中起点专科毕业生优先录用。


  (七)收款员:1名。要求:国家统招全日制财会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中起点专科毕业生优先录用。


  (八)其他要求


  1、品貌端庄,无不良行为记录,身体健康,无残疾。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ICU护理员和营养师岗位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男身高168cm以上,女身高157cm以上。


  3、因工作需要,妊娠期人员不能报考。


  4、已在其他用人单位就业或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原则上不能报考。


  二、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成武县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在“报考人承诺”栏内签名。如有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考试、录用资格。


  (一)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基本要求报考具体岗位。


  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基础学历毕业证(全日制普通高中起点专科学历同时提交高中毕业证)、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近期2寸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原件审查后交还本人。


  报名时间:2018年8月8日——2018年8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成武县人民医院人事监察科(医院办公楼二楼)。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成武县人民医院人事监察科组织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报名、考试、录用资格。


  三、考试


  (一)考试内容: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内容为相关岗位基础及专业知识。


  (二)笔试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2018年8月12日上午8:30


  暂定考试地点:成武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会议室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考试成绩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时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以抽签方式确定顺序,由评委从专业水平、业务能力、思维能力、仪态仪表、语言表达、实际操作等几方面对其进行综合评价,重点测评应考者的岗位适应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


  (一)笔试和面试分别按40%和60%计分。笔试、面试结束后计算出应考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如低于面试标准成绩的60%不予录取。


  (二)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以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三)体检、考核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医院承担,体检合格者予以考核。考核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体检、考核合格者录用,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本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得分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待遇


  (一)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按医院规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本科学历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参照同类岗位、同等学历、同等年资编制内人员执行,缴纳企业保险。


  (三)专科学历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院内合同制职工工资标准执行,缴纳企业保险。


  (四)其他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未尽之处由成武县人民医院人事监察科负责解释。


  成武县人民医院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