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市教育局选调教师14人公告

来源: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网 2018-08-06 10:34:19
  景洪市教育局2018年市内进行选调人员公告
 
  为合理统筹城乡师资,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根据《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洪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景洪市教育局结合实际,面向景洪市教育系统内在职在编人员,进行公开选调15个市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财务人员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一)教师岗位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教师岗位14个。其中:市一中英语1个;市四中4个(语文、数学、化学、历史各1个);市三小语文2个;市四小语文2个;世纪金源小学2个(语文1个、数学1个);市特殊学校音乐舞蹈1个;市江北幼儿园2个(幼儿园教师)。(具体岗位见《2018年景洪市教育局市内进行选调人员计划表》)
 
  (二)财务人员岗位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财务人员岗位1个。市民中财务人员1个。(具体岗位见《2018年景洪市教育局市内进行选调人员计划表》)
 
  二、公开选调范围
 
  符合公开选调所需条件的景洪市教育系统内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财务人员岗位条件
 
  1.教师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从事选调岗位学科连续教学满3年(特岗教师履职年限为聘期届满转为当地在职在编教师3年,特岗教师服务期3年时间不计入履职年限),在乡镇工作满3年(含在外县市乡镇工作的年限、2015年8月8日前参加工作);特岗教师履职年限为聘期届满转为当地在职在编教师3年(含在外县市乡镇工作的年限、2012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年龄:初级职称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8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8日后出生)。
 
  (3)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幼儿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及专业技术资格证。
 
  (5)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2.财务人员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财务人员报考,需从事财务工作满3年以上,在乡镇工作连续满3年(含在外县市乡镇工作的年限、2015年8月 8日以前参加工作),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8日后出生)。
 
  (3)报考财务人员岗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会计(财务)相关专业学历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
 
  (4)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试用期、合同协议期限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职位要求
 
  详见《2018年景洪市教育局市内进行选调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景洪市政务信息网(http://www.jhs.gov.cn/)、“景洪市教育局”公众号(账号:bnjhjy)、景洪市教育局一楼大厅醒目位置张贴方式,面向景洪市内教育系统范围的在职在编人员进行公告。
 
  (二)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坚持自愿报名的原则,由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后,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到景洪市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8日(星期三)— 8月10日(星期五)。
 
  2.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表一份(彩色双面打印)、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最后学历)、教师资格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由学校出具、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户口本、小一寸正规照片1张。
 
  3.发放准考证
 
  2018年8月17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考生到景洪市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4.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8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景洪市民族中学。
 
  5.面试时间及地点
 
  2018年8月27日(星期一),根据报名情况由景洪市教育局人事股安排。
 
  6.考务管理
 
  考场要求:笔试参照现行高考有关要求组织执行,严肃考风考纪。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考试违纪者按高考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处置。
 
  考生需查分者,在接到考试成绩5日内,到景洪市教育局人事股统一登记后进行查分。查分概不对个人。
 
  7.其他说明
 
  1.2018年8月17日18:00以后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由此发生该科目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该科目照常开考。
 
  2.考生报名时要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通讯畅通。
 
  其他有关事宜,严格遵照有关工作要求执行。
 
  (三) 资格审查
 
  景洪市教育局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所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景洪市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本次选调工作由景洪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科目。教师岗位笔试内容:教育理论、方针、政策、师德师风、教学常规。财务人员岗位笔试内容:报考岗位业务知识、工作制度的考试。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为百分制。教师岗位笔试成绩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财务人员岗位笔试成绩按60%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
 
  教师岗位: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弹唱、美术、舞蹈)测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按60%计入总成绩。
 
  财务人员岗位:采取考核小组现场面试,并根据实作进行评分的形式进行。考核分数为百分制,考核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3.选调原则
 
  选调岗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取消选调岗位。笔试结束后,对各选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选调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面试。若同一岗位笔试入围线上出现并列名次,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选调计划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进入面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含80分),方可进入考察。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的教师岗位面试再采取说课形式进行、并列的财务人员岗位面试再根据实作进行评分的形式进行。
 
  4.公示与录用
 
  景洪市教育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分别在景洪市政务信息网(http://www.jhs.gov.cn/)、“景洪市教育局”公众号(账号:bnjhjy)、景洪市教育局一楼大厅醒目位置张贴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根据总成绩的排名进行选岗,并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中共景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景洪市教育局纪检组监督。
 
  监督电话:2480183
 
  本公告由景洪市教育局、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3下载
 
  1.《2018年景洪市教育局市内进行选调人员计划表》
 
  2.《2018年景洪市教育局市内进行选调人员人员报名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