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文山砚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园区综合协管员2人公告

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 2018-08-06 08:49:45
  砚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招聘园区综合协管员公告
 
  为维持好日常整洁的园区环境,逐步实现园区容貌合理、执法管理和服务工作网格化,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园区综合协管员2名。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热爱工业园区的各项工作。
 
  (二)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有特殊特长的,可以适当降低招聘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能熟练运用电脑操作,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六)户籍条件:限砚山县户籍。
 
  二、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间月薪2500元(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内工资待遇每人每月 2800元(含缴纳“五险”个人部分 )。所聘人员实行一年一聘,由县工管委负责考核及聘任相关工作。
 
  (二)合同期间由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交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三、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告方式进行。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3张。报名者需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经过审查合格后,取得参考资格。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7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址:砚山县工业园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七乡花园北门)
 
  联系电话:(0876)3012669、3012636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查合格及面试择优录用。
 
  五、用工方式
 
  (一)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由砚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自主招聘,自主管理使用。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间,个人考取企事业单位或公务员被录用以及本人提出申请经工管委批准,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工管委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派驻工业园区纪工委全程监督。
 
  砚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