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10人公告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是合肥市唯一一所市属综合性高职院校,是安徽省教育厅确立的安徽省首批16所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之一,全国优质专科学校建设单位之一。学校“一校两区”,“一校”是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两区”是巢湖鼓山校区、合肥汇心湖校区。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加快我院发展步伐,早日建成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和全国优质专科学校,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业领域名称及年龄要求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专业或研究领域 |
学位或职称 |
招聘人数 |
教学 |
201801 |
土木工程类、统计学相关专业、大数据技术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金融学 、会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思想政治教育 |
博士 |
2 |
201802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器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材料加工工程(模具方向或数控加工技术方向) |
博士 |
2 |
|
201803 |
交通运输(城市轨道交通、智能运输工程方向等)、车辆工程(铁路机车车辆方向)、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数控加工技术或电气控制方向) |
博士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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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 |
基础医学类、康复治疗学 、中医学 、推拿学、护理学、公共卫生 |
博士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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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金融学 、会计学、土木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 |
教授 |
2 |
教授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40周岁以下”指“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条件以此类推。
三、高层次人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引进高层次人才,必须围绕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既要考察其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又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状况。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勇于创新。
2、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要求,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了解和掌握本专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和发展状况。
四、引进程序
1、应聘者报名,递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可从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于2018年10月26 日17:00前发送邮箱,邮箱地址:2286056676@qq.com,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审查时发现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面试资格。
2、招聘岗位人数与招聘岗位报名合格人数的比例达到N:(N+1)方可进行下一个环节,未达到以上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资格审查
学院人事处收到应聘人员的报名表后,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学院网站上发布。
4、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分为面试和材料审核两部分。
面试主要为教学能力测试,采取教案编写和试讲两个部分,对考生进行综合性考察。总成绩100分,其中教案编写30分、试讲70分。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材料审核是根据应试人提供的业绩情况评分,换算后满分100分。(应试人根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业绩评分表》要求进行准备,当天需提供各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册面上标注应聘专业领域和姓名)。
二者成绩合成即为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占70%,材料审核成绩占30%,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成绩的平均分。
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5、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包括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考察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专业测试成绩递补一次。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者的专业测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学校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报批
1、拟聘人员在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由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将有关报批材料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市人社部门对审核通过人员办理批复手续。
3、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手续、待遇
1、聘用手续:根据市人社部门的批复,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内聘用。
2、待遇:在学校工作期间,除享有院内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外,学院设立人才引进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学院鼓励引进人才面向社会购房。学院一次性给予住房补贴(用于购房、安置费)。工作满8年后,由购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其标准如下:
教授待遇:
(1)给予购房补贴35万元。
(2)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立项资助科研启动经费8万元;人文社科类,立项资助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博士研究生待遇:
(1)给予购房补贴25万元。
(2)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立项资助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人文社科类,立项资助科研启动经费2万元。
联系电话: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551-82363029 、82364243
联系人:高老师、贺老师
监 督:0551-82363943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