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铜仁市石阡县汤山街道办事处招聘方案

来源:石阡县人民政府汤山街道办事处 2018-07-31 10:35:24
  石阡县人民政府汤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各部(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经汤山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为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彭盈斌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田德波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黄培成人大工委主任


  杨波政协联络主任


  李成国政法委书记


  黄秀谷党工委副书记


  田曙光纪委书记


  汪德高人武部部长


  黎菁雨组织委员


  任守兵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董孝飞社会事务部部长


  李兵财政分局局长


  任明红党政办主任


  郭继勇监察室主任


  尚艳社保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保障办公室,董孝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安排,尚艳、封天蕾两位同志具体办公。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2名,全部采取聘用制,由石阡县人民政府汤山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开展就业扶贫工作。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汤山街道户籍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纹身,无违纪违法记录(需提供无犯罪证明);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明显缺陷,无传染病史;


  5、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7、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下列条件之一。


  (1)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


  (2)失去土地农转非的(以当地村委会、国土部门为准);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持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4)失去土地的农业户口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


  (5)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高校应届毕业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汤山街道办事处人社中心,咨询电话:0856-7652242。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蓝底照片4张。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面试,报名人数超过12人,按面试成绩,取前12名予以聘用,报名人数为12人或少于12人的直接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


  七、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工作。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被行政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道德败坏,群众反映有不良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6、近亲属无理上访、缠访、闹访和有反政府行为的。


  八、待遇


  所聘用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岗位工资:就业局每月拨付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60%,用人单位负责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40%。


  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分由就业局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代缴。


  石阡县人民政府汤山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