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茂名市公安局招聘交通协管员47人公告

来源:茂名市公安局 2018-07-31 10:32:32
  茂名市公安局2018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交通协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茂名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7名,主要工作任务是协助交警部门做好公安交通管理、监控及指挥调度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对象
 
  交通协管员:招聘47人,限男性报考。
 
  二、应聘条件
 
  (一)茂名地区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二)年龄20至30周岁1988年7月30日至1998年7月30日出生。男性身高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5cm及以上。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取得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证书为准)。
 
  (四)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无色盲色弱,无文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无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矫正视力5.0及以上。
 
  (五)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粤语和普通话熟练,能够自行解决食宿。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聘用人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有前科劣迹的;
 
  3、直系血亲和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亲属中有参加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
 
  5、聘用单位认为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携带《茂名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A4纸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三)报名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油城九路2号大院(即市公安局办公大院东边二层楼房2楼)。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初定为2018年8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茂名市公安局互联网网站www.gdmm110.cn)。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计算机操作、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的程序进行。
 
  (一)计算机操作(100分),占总分的30%。考试内容:文字录入。具体分数由茂名市公安局划定。
 
  (二)笔试(100分),占总分的30%。考试内容: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科目四。
 
  (三)面试(100分),占总分的40%,考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形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计算机操作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在考试环节中,计算机操作属于淘汰环节,未达到考试标准者不得进入下一考试环节。依照计算机操作测试和笔试综合得分高低排名,按招聘职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任一考试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采取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先计算机操作,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择优聘用。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工作由茂名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后,茂名市公安局政治处须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生须配合政审人员提供以下书面资料:
 
  (1)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
 
  (2)持我单位政审函到辖区派出所开具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政审证明;
 
  (3)工作单位或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对考生本人现实表现情况证明;
 
  (4)计划生育及婚姻状况证明;
 
  (5)个人征信情况。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将在招聘单位和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经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和保密承诺书,及办理相关手续。
 
  七、薪酬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内每月工资1800元。试用合格者,标准工资为2000元/月/人,五险一金按规定缴扣。
 
  本公告由茂名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柯警官 联系电话:0668-2912435
 
  附件:茂名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茂名市公安局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