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广安华蓥市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3人公告

来源:华蓥市人民政府 2018-07-30 17:24:55

  华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招聘书记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学历: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8月3日;


  (二)报名地点:华蓥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3楼310室(电话:0826-4835625);


  (三)资格审查:报名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正面彩色免冠近照2张到现场报名,并如实填写《华蓥市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三、考试


  考试时间:2018年8月10日上午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笔试内容主要为公文写作及宣传策划知识。


  (二)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笔试成绩公布后,在资格复审的基础上,根据两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依次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因未参加面试而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四、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六、聘用


  政审合格人员先试用一个月,期满合格者,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七、待遇


  每月薪酬人民币2200元,不包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部分。


  八、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


  为保持书记员队伍的稳定性,聘用书记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每年由用工单位考核,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聘用书记员服务期满后方可调出、交流、辞职,否则应当按照当年所应享受薪酬待遇总额的20%向劳务派遣公司缴纳违约金。


  九、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院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助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26-4821126


  政策咨询电话:0826-4835625。


  十、其他


  关于考试相关的后续通知,将在华蓥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www.hyjc.gov.cn/html/jcwh/)上发布。此公告解释权归华蓥市人民检察院。


  附件下载:华蓥市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华蓥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