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崇左大新县公安局辅警招聘80人公告

来源:大新县政府网 2018-07-19 09:13:45
  2018年大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大新县的治安状况,给全县人民营造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经大新县人民政府批准,大新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招聘人员80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负责协助开展警务活动,岗位设置如下:


  1.桃城派出所17名,男性;


  2.雷平派出所8名,其中女性1名,男性7名;


  3.榄圩派出所4名,男性;


  4.全茗派出所3名,其中女性1名,男性2名;


  5.龙门派出所3名,男性;


  6.昌明派出所4名,男性;


  7.福隆派出所3名,男性;


  8.那岭派出所4名,男性;


  9.恩城派出所4名,其中女性1名,男性3名;


  10.堪圩派出所4名,其中女性1名,男性3名;


  11.大新县看守所6名,男性;


  12.大新县戒毒拘留所8名,男性;


  13.出入境管理大队10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5名;


  14.户政管理大队1名,女性;


  15.警务保障1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崇左市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高中)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初中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16日至2000年7月16日出生,个别有特长、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男性身高1.65米、女性身高1.55米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口吃、色盲等。


  5、警校毕业生、退伍退役军人,熟悉越南语、法律专业、中文专业、计算机专业,有熟练驾驶技术、有文体、写作特长的人员可优先聘用。


  体检、体能测试、政审参照公务员有关考核录用标准进行。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作风正派,品德端正。


  2、热爱公安事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公安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3、本人没有违法犯罪前科及不良信用记录。


  4、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没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8、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7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大新县公安局七楼705室、各派出所。


  (四)报名材料:1.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户口簿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获奖证书等材料;3.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男子测试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


  女子测试项目: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三项总分150分(含150分)以上且单项成绩均达到30分(含30分)的为合格。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者淘汰。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人际合作与协调、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面试、体能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对因体能测试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由招聘单位对体检通过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六、工资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支付1500元工资,不再聘用;不满一月的按日均算报酬;试用期满合格的,与大新县公安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一年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解除劳动用工关系。


  (二)被聘用的辅警人员经费按县政府批复的2.78万元/年、人(含五险)标准执行,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发放旅差费;不提供住宿;被聘用辅警人员伙食安排在工作单位,伙食费按具体标准执行;辅警工作时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所有被聘用辅警人员均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七、费用来源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现聘用辅警标准由县财政划拨保障。


  八、注意事项


  (一)咨询电话:0771-3630701


  0771-3627695。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参加考试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


  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新县公安局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