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江义初级中学招聘教师和校医9人公告

来源:顺德区教育局 2018-07-18 09:01:49
  2018年顺德区勒流江义初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和《2018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精神,结合我区勒流江义初级中学内地西藏班师资需求缺口情况,现就2018年我区勒流江义初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学校情况简介
 
  勒流江义初级中学坐落于顺德翰墨之乡的勒流,其前身是勒流梁季彝纪念中学,2012年10月正式投入使用。学校占地面积66708平方米,建筑面积42688平方米;共建有教学楼三座,办公楼、科技楼、体育馆、多功能图书馆、教师公寓、学生公寓、餐厅各一座,配有四百米标准塑胶跑道、高标准数字化教室和各种实验室,学校电视台、广播站、心理辅导室、音乐室、舞蹈室、美术室、社团活动的功能室场等一应俱全;学校的教学设备均按广东省数字化校园标准装备。学校办学规模为51个教学班,2500名学生,专任教师需配备190人。
 
  根据《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关于内地西藏班招生有关工作的复函》(教民司函〔2017〕20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内地西藏班招生相关工作的复函》(粤教基函〔2017〕98 号)和《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内地西藏班招生相关工作的通知》(佛教基〔2017 〕29号)文件精神,勒流江义初级中学于2017年9月起开办内地西藏初中班。为承担好该任务,学校成立了西藏部对西藏班实行专门管理,选派思想觉悟高,乐于奉献、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西藏班教育教学任务。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和2017年毕业生。
 
  三、招聘需求
 
  2018年顺德区勒流江义初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学科)需求表:
 
 
  具体招聘岗位(学科)要求见《2018年顺德区勒流江义初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总表》(附件);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觉悟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没有民族偏见,富有爱心,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二)工作态度: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参与西藏班日常管理,吃苦耐劳,热心服务学生。
 
  (三)资格条件:应聘教师岗位的,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应聘校医岗位的,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属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报考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一经聘用,必须在引入后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年龄:应聘人员要求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27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7月27日后出生)。
 
  (五)学历(学位):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应聘校医岗位的,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含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范围,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并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若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相符的,但其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所认定的种类与学科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且目前正从事所报考岗位(学科)的教学工作的,也可报考。
 
  (六)职称:应聘教师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在8年以上的要求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应聘校医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要求具有医师系列初级以上职称。
 
  (七)身体状况:身体健康。
 
  (八)其他条件:
 
  1.应聘教师岗位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或办理了暂缓就业的2016年和2017年毕业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
 
  (2)综合考评成绩(或学业成绩)排名在年级毕业生总数前50%比例内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8以上(需要提供院校的学籍成绩表和有关证明)。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干部任职经历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书或任职文件)。
 
  (4)专业院校毕业并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毕业生。专业院校是指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专门院校。
 
  2.应聘教师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作满五年的,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校长或教师荣誉称号;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2)工作满五年的,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电教站颁发的教育教学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的;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育教学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双学士学位者。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7日-7月31日下午5:30点前完成。采取网络报名形式,应聘人员登录顺德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sdedu.net),在左下角位置选择“顺德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专栏”,点击进入后在网上选取勒流江义初级中学和岗位(学科)报名,将有关报名资料发至邮箱ljyzxjszp@21cn.com,并同时向学校提交以下纸质资料(学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江义大道北路25号,邮编:528322):
 
  1.个人简历一份;
 
  2.学历、学位、职称、教师资格证(应聘校医的提交执业医师证)、荣誉证书(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3.属应届毕业生的,还需提交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一份;
 
  6.无犯罪证明一份。
 
  学校按照招聘条件,根据报名情况,对照应聘人员递交的书面招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 面试形式:教师岗位面试将采用说课(试教)、答辩、教师基本素质考查等形式进行。校医岗位面试将采用技能操作(测评动手能力)、答辩、医护综合素质考查等形式进行。
 
  3. 面试流程:面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初试由学校组织,初试结束,经初试合格(合格分为70分),学校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教师岗位(学科)数1:5比例推荐人员进入复试,按校医岗位(学科)数1:3比例推荐人员进入复试。达不到复试比例要求的,该岗位(学科)放弃招聘。
 
  复试由勒流街道教育局组织,面试总分(即复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复试结束后,在面试总分合格的应聘者中,根据个人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笔试人选数与招聘岗位数(2n+1):1的比例{即笔试人选数=(招聘岗位数×2)+1}推荐人员参加笔试。若出现个别岗位 (学科)面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实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则按面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推荐人员参加笔试。
 
  4.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资料信息及面试成绩由勒流街道教育局汇总后,上报区教育局,经报名资格复审确定合格后,由学校通知考生本人在顺德教育信息网教师招聘平台确认笔试报名。
 
  笔试由区教育局协调组织,以闭卷形式进行。试卷总分为100分。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基本文化素养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知识,校医岗位笔试考核应聘人员的医学专业知识。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区教育局协调组织人员进行统一阅卷。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顺德区委组织部、顺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或向学校查询。成绩公布即日起3天内接受考生成绩复查。需要成绩复查的,由考生向学校书面提出申请,经勒流街道教育局审核后由区教育局协调进行复查。
 
  (三)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复查成绩结束,区教育局按照不同类别的岗位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对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者,按面试占60%、笔试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总分,按综合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综合总分成绩同分现象,则比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成绩复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顺德区委组织部、顺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组织,体检程序、项目、纪律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校医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予聘用。
 
  (六)公示。
 
  经过考察同意聘用的拟聘人员,在顺德区委组织部、顺德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七)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教师招聘业务审查材料(另行通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然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顺德区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学校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最多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
 
  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区教育局审查资料不合格的,自行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统筹安排学校岗位)的,所缺岗位人员,是否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由学校研究提出意见,经勒流街道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区教育局审批。
 
  经聘用后自行放弃的人员,三年内不得再参加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
 
  六、其他说明情况
 
  1.我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已经在我区2018年中小学教师招聘中被录取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否则按不诚信应聘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提交招聘业务审查材料后,经审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2018年9月底前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顺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江义初级中学:0757-25563883、18928670722,田老师。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教育局:(0757)25553481。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0757)22830229。
 
  监督电话:
 
  佛山市顺德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0757)22830252。
 
  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顺德区委组织部:http://zzb.shunde.gov.cn/sdqwzzb/
 
  顺德教育信息网:http://www.sdedu.net
 
  附件:2018年顺德区勒流江义初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总表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