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江汉区教育局幼儿园招聘公告

来源:武汉市人才网 2018-07-16 14:23:31
  2018年江汉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汉区教育局幼儿园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江汉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


  二、招聘对象


  (一)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16年、2017年同类高校及学历毕业生中尚未就业的人员。


  (二)有工作经历的教师或教辅人员应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毕业证书。教师应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历,教辅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27名,其中幼儿园教师26名(学前专业24名、体育专业1名、舞蹈专业1名),幼儿园教辅人员1名(保健医生1名)。具体岗位、条件见《2018年江汉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应聘学前专业教师岗位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岗位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幼儿园教师岗位:


  1.应(往)届毕业生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年龄:大专、本科毕业生年龄应在25周岁以内(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在30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应聘人员应为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16年、2017年同类高校及学历毕业生中尚未就业的人员。


  (3)教师资格:应聘人员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学前专业教师岗位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先行报名参加招聘考试,若招聘考试考核合格,半年内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方可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有工作经历人员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年龄: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毕业证书。


  (3)教师资格: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应聘学前专业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幼儿园教辅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相应行业资格证。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7月16日,在江汉区教育局官网、武汉掌上人才网及其微信公众号、武汉人才网发布《2018年江汉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


  2018年7月16日10:00至7月20日12:00,应聘人员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如因信息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导致不符合岗位聘用要求,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网络审核


  2018年7月16日10:00至7月20日17:30,江汉区教育局对报名考生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四)测试形式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专业素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专业技能等综合能力及水平。具体测试形式另行公告。


  (五)体检及考核


  体检工作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幼儿园)标准执行,体检时统一使用《2018年江汉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体检表》,由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主检医生在结果栏提出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


  考核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对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通过江汉区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根据实际岗位需求进行递位补录、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七)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与往年招聘同类人员一致,执行统一的绩效考核办法。


  六、其它事项


  1.应聘各个环节的有关通知,工作人员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江汉区教育局官网(网址:59.175.213.90)。


  2.本次被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内局属公办幼儿园实际教学需求进行统一安排。


  3.咨询电话:招聘专班电话:027-82772319。请于工作时间拨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4.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如有任何培训机构散布的关于培训等内容均属虚假信息,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此文件:2018年江汉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江汉区教育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