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咸宁市通城县乡镇人社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通城县人民政府 2018-07-13 15:09:34
  2018年咸宁市通城县乡镇人社服务中心专项招聘7名工作人员公告


  通城县地处鄂、湘、赣三省交界,属于湖北省幕阜山片区县,由于经济落后,交通不便,乡镇人社中心工作艰辛,招聘人员困难,现根据县编制委员会(隽编发[2017]3号)批准的招聘用编计划,专项招聘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鄂人社发〔2016〕23号)、鄂人社函[2017]220号文件的规定,结合通城县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塘湖镇、麦市镇、马港镇、四庄乡、沙堆镇、大坪乡、北港镇等7个乡镇人社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各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合法权利;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爱岗敬业。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8年6月30日)。


  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需要报考的必须经过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放宽条件专项招聘的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6日至7月27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下午6时。


  (二)报名地点


  县公务员局教育考试中心(通城县隽水大道327号)。


  (三)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报考人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同版1寸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2、委托他人报名:报考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报考人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被委托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2份及《诚信承诺书》。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报名登记表》可在中国通城网(www.zgtc.gov.cn)下载,也可现场领取。


  2、报考人需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报考人于笔试前3天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弃权。


  4、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报名结束后,如出现比例未达到3:1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隽水寄宿小学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政策倾斜,“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该类考生需提交服务期满证件。“三项目”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项目”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考生参加笔试时,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其它注意事项在准考证中说明。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通城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中国通城网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为异地评委。


  面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的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过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面试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总分×50%+面试成绩×50%;其中“三项目”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总分+5)×50%+面试成绩×50%。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通城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如出现笔试和面试折算后成绩并列的情形,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察:


  1、退役军人优先;


  2、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优先(依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3、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4、学历层次高者优先。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未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自动弃权和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等。


  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考察工作人员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通城网公布。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一律实行公示,公示期分别为七天。凡在公示期内被反映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查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1、学历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不予承认的;


  2、考试舞弊、工作经历造假及其它弄虚作假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聘用


  经以上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后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考务咨询电话:0715—4338863


  监督举报电话:0715—4354912


  附件1:2018年通城县乡镇人社服务中心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18年通城县乡镇人社服务中心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