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乌拉特中旗卫生专业人才招聘30人公告

来源: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 2018-07-09 13:37:08

  乌拉特中旗2018年卫生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根据政府买岗的有关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才。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现在我旗服务和在我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服务期未满的需有人社局证明)、“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未满的需有组织部证明)、“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未满的需有团委证明)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聘名额及具体条件


  (一)紧缺人才8名,包括旗人民医院临床医师3名、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临床医师2名、蒙中医医院医师2名(其中蒙医、中医各1名)、疾控中心公共卫生医师1名。应聘条件为,取得执业医师证,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具备执业条件且已聘用到我旗医疗机构执业满二年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到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卫生专业大学毕业生10名,包括旗人民医院4名、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名、蒙中医医院2名、疾控中心医学检验专业1名。应聘条件为全日制本科医学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公共事业管理文秘大学毕业生1名,分配到旗人民医院,应聘条件为全日制本科相关专业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四)网络信息化建设大学毕业生2名,包括旗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1名,应聘条件为全日制本科相关专业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五)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1.医师7名,应聘条件为取得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分配到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护士2名,应聘条件为取得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和执业护士资格证,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乌拉特中旗户籍(2018年1月1日前落户),其中1名精通蒙语交流,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分配到苏木镇卫生院,合同期限内不得调动工作,否则按辞退除名处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乌拉特中旗政府网、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每位应聘人员按专业类别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专业)类别,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对于符合条件的报考紧缺人才的考生,确因报名人数少,经报考机构推荐可不受报名人数比例限制),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凡考取本次政府买岗岗位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拒绝上岗,则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乌中旗卫计系统举办的政府买岗选拔考试。


  2.考生从乌拉特中旗政府网下载《乌拉特中旗招聘卫生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到乌拉特中旗卫计局医政药政股(213室)报名,同时携带二寸近期免冠白底正面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联系电话:0478-5910399。


  3.资格审查。由公安、人社、卫计部门联合,对报名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


  4.报名时间:2018年7 月23日至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在乌拉特中旗政府网另行通知。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


  (三)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试卷统一为汉文卷,考生统一使用汉语文(言)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面试。面试按计划招聘人数和考生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关键岗位或短缺专业人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或调整岗位招募计划。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应聘人员抽题、专家组集体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考生面试成绩为各位考官所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


  3.加分条件: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四)公示与资格复审


  笔试和面试加权后的成绩相加即为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在乌拉特中旗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出现举报情况,经核实不符合聘用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同时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五)体检与考察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按要求统一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统一进行考察。


  (六)确定招聘人选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公示成绩、体检及考察情况,按报考类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待遇


  卫生专业技术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化管理,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薪酬标准参照《巴彦淖尔市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岗位实施办法(试行)》(巴政办发〔2011〕40号)和《巴彦淖尔市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岗位服务人员薪酬指导意见(试行)》(巴人社发〔2011〕208号)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每人每月1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卫计局咨询电话:0478-5910399


  监督举报电话:0478-5910195


  附件下载:乌拉特中旗招聘卫生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乌拉特中旗卫计系统卫生


  专业人才招聘领导小组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