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招聘19人公告

来源:福州市仓山区政府 2018-07-05 13:11:09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2018年对外招考公告


  为规范我镇编外用工,强化干部队伍,拟面向社会招收编外工作人员,计划招录1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978年7月1日至2000年7月1日期间出生;


  6、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招考岗位


  1、岗位一,财会专业,性别不限,招收4人;


  2、岗位二,专业不限,男性10人,女性5人,法学、汉语言文学专业者优先。


  三、报名办法


  1、报名形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有意者请在2018年7月13日前,到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三层308办公室报名,工作时间为8:30-12:00,15:00-18:00;


  2、报名材料: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照3张、报名表1张。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材料不齐全的,将当场告知补充材料,报考者可在7月14日后,在仓山区政府网或仓山区盖山镇政府公告栏上查阅报名情况。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3、笔试时间:2018年7月20日上午9:00—11:00;


  4、成绩公布:报考者可在2018年7月21日后,在仓山区政府网或仓山区盖山镇政府公告栏上查阅笔试成绩。


  (二)面试


  1、按照招考人数3倍确定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岗位一前12名,岗位二男性前30名,女性前15名为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7月28日17:30之前向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确认,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考察要求符合纪委、计生、综治和公安等部门审查条件。


  六、聘用


  (一)拟聘及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和解聘


  聘用人员与仓山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每期二年。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其他不能适应岗位需要的情况,可以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录用人员在盖山镇人民政府工作年限不得少于3年,并签订个人承诺书。


  (三)福利待遇


  工资总额为3423元/月(工作每满5年工龄工资增加200元/月,最高工龄工资为1000元/月),按规定缴交五险。食宿自理。


  七、其他


  本公告由仓山区盖山镇组织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1-83453115。


  附件下载: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