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长寿选聘城区学校教师180人简章

来源:长寿区人民政府 2018-07-03 16:36:59
  长寿区2018年暑假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简章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和流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长编办〔2010〕32号),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通知》(长组发〔2016〕103号),区编办《关于调整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年龄的通知》(长编发〔2016〕29号)等文件精神,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现面向全区初中、小学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180名,其中城区初中教师24名、城区小学教师⑴116名、城区小学教师⑵40名。具体选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长寿区2018年暑假公开选聘教师岗位及人数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选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㈠选聘范围、对象
 
  ⒈城区初中教师
 
  在全区教育系统现任初中在职在编教师中选聘。
 
  ⒉城区小学教师
 
  在全区教育系统现任初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中选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属于选聘范围。
 
  ㈡选聘条件
 
  ⒈遵守宪法和法律;
 
  ⒉具有良好的品行;
 
  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⒋具有长寿区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身份;
 
  ⒌缺编、平编学校教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超编学校男性教师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教师年龄可以放宽至不超过52周岁(1966年9月1日及其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其以下职称的女性教师年龄可以放宽至不满47周岁(1971年9月1日及其以后出生)。超编、平编和缺编学校名单详见附件2。
 
  ⒍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⒎在我区农村学校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或在我区城区学校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⒏所学专业与选聘岗位相同或相近(前、后学历所学的专业均可),或任教选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且2018年春期仍在从事选聘岗位的教育教学工作(经组织批准的支教学习、交流轮岗、借用借调、上挂锻炼人员,视为仍在从事原岗位的教育教学工作);
 
  ⒐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⒑语文岗位要求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岗位要求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11.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㈠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所选聘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⒈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⒉报名时间
 
  2018年7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逾期不予补报。
 
  ⒊报名地点
 
  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长寿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咨询电话:40469077、40892765)。
 
  ⒋报名所需材料
 
  ⑴《居民身份证》原件;
 
  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前学历和后学历);
 
  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⑷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
 
  ⑸笔试加分证明原件;
 
  ⑹由所在教管中心、直属学校(单位)签署“情况属实,同意报考”字样并加盖公章的《长寿区教育系统2018年暑假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
 
  ⑺在农村学校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或在城区学校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⑻任教选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且2018年春期仍在从事选聘岗位的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明材料;
 
  第⑺⑻两项证明材料,详见《长寿区教育系统2018年暑假公开选聘教师任教年限和任教学科证明》(附件4)。各学校(单位)必须严格审核,确保真实、准确,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证明材料不得涂改。
 
  ⑼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上述材料交验原件的同时,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
 
  ⒌报名资格审查
 
  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验《报名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㈡开考比例
 
  选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2的,相应递减拟选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法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选聘。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㈢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⒈笔试
 
  ⑴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⑵笔试时间
 
  2018年7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
 
  ⑶笔试地点
 
  区委党校教学楼。
 
  ⑷笔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内容为:①教师专业标准,初中岗位考《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小学岗位考《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占10分;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占10分;③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占60分;④报考岗位的新课程理念,占20分。笔试总分为100分。
 
  ⑸笔试加分规定
 
  ①近五年来,区级赛课二等奖获得者,笔试成绩加2分;
 
  ②近五年来,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师风标兵、师德师风标兵提名奖、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区级赛课一等奖获得者,市级赛课二等奖获得者,笔试成绩加3分;
 
  ③近五年来,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或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市级赛课一等奖获得者,笔试成绩加4分;
 
  ④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学校(包括洪湖镇称沱小学、洪湖镇三合小学、万顺镇白鹤林小学、万顺镇太文希望小学、葛兰镇大坝小学、石堰镇义和小学、龙河镇乐温小学、云台镇青云小学、云台镇鲤鱼小学、海棠镇明金希望小学、海棠镇建生小学、海棠镇清泉小学、云集镇飞龙小学、云集镇玛瑙小学、云集镇石塔小学、飞龙九年制学校、黄葛九年制学校、石回九年制学校)连续工作10年及以上且现仍在艰苦边远地区学校工作的,笔试成绩加5分。
 
  ⑤经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文件批准,实验一小、晶山小学、川维中学的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间或借用结束后3年内,若符合城区学校面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选聘教师的报考条件,借出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其报考;借用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笔试成绩可加5分。
 
  以上5项加分,以最高层级加分分值为准,不实行累加。
 
  2.面试
 
  ⑴面试比例及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按1:2比例确定,其中实验一小语文、数学岗位,晶山小学语文岗位按1:1.5比例确定。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选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人选根据报考同一选聘学校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⑵面试时间
 
  2018年7月29日(星期日)。
 
  ⑶面试地点
 
  区委党校教学楼。
 
  ⑷面试方式
 
  采取讲课加黑板板书的方式进行。
 
  ⑸面试分值
 
  面试分值为100分,其中讲课80分、黑板板书20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对象。
 
  ⑹面试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30时前,准时到面试候考室报到。面试当天上午7:50时仍未到达侯考室者,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当天上午8:20时,第1号面试考生开始备课,备课时间为40分钟,9:00时正式开始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㈣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公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30%+面试成绩×70%
 
  ㈤考核
 
  1.确定直接考核对象
 
  按照选聘岗位数额,根据报考同一选聘学校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直接考核对象。若进入考核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同时确定为直接考核对象。
 
  2.确定调剂考核对象
 
  直接考核对象确定后,各选聘学校出现的岗位缺额,可在同一选聘类别内报考同一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调剂。调剂时,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应当告知考生调剂的选聘学校及是否服从调剂。若考生放弃调剂资格,则转入下一位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调剂,直到无法调剂为止。
 
  同一选聘类别内调剂结束后若仍有岗位缺额,“城区小学⑴”报考同一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城区小学⑵”的相同岗位。反之,则不能。具体调剂办法,与同一选聘类别内的调剂办法相同。
 
  每位调剂考生,只有一次调剂机会。
 
  3.考核
 
  由区教委会同用人单位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并再次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因综合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出现的缺额,以及考核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㈥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在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公众信息网(http://jy.cqcs.gov.cn/index/)和长寿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cs.cq.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选聘的人员,办理人员流动手续。其岗位聘用,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当前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渝人社发〔2015〕83号)中“关于专业技术人员交流岗位聘用的问题”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从超编学校选聘的教师,岗位聘用按分流对待,保留原岗位等级不变。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教师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招考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各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不得徇私舞弊,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生报名资格或选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简章由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3—40661621(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科)
 
  023—40892008(区编办综合科)
 
  023—40244495(区教委人事科)
 
  附件:1-4下载
 
  附件1:长寿区2018年暑假公开选聘教师岗位及人数一览表.xls
 
  附件2:长寿区超编、平编和缺编学校.doc
 
  附件3:长寿区2018年暑假公开选聘城区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4:长寿区2018年暑假公开选聘城区教师任教年限和任教学科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