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招聘公告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2018-06-27 16:58:56
  2018国家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聘用制书记员和诉讼服务中心招聘4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批准,第二巡回法庭拟招录4名聘用制人员,从事书记员和诉讼服务工作。


  一、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


  2.民主公开原则;


  3.公平竞争原则;


  4.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法律专业者优先,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3.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


  4.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5.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至2000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分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它不宜从事最高人民法院书记员和诉服服务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


  报名人选填写《最高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交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页)、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gfy_ex@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8日。


  四、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测试人选;


  2.组织通过审查人选进行笔试(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和速录技能测试,考试地点在辽宁沈阳;


  3.根据测试成绩,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需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原件。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笔试25%,技能测试25%,面试50%),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六、签订聘用合同和工作地点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位于辽宁沈阳的第二巡回法庭工作。


  七、工资待遇


  第一年月均收入约45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第二年开始依有关政策调整。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7551221


  010-67554242


  电子邮箱:zgfy_ex@163.com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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