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赤峰市第二医院招聘专技人员51人简章
赤峰市第二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为适应单位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及《公立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赤红政办字【2018】1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专业对口,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待遇
(一)此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试用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限以聘用试用合同为准。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兑现工资。
三、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录医疗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1人。详见《赤峰市第二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三)学历条件:
具有国家统招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公立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职业技术类院校、民办院校、独立学院、专升本、定向生、委培生、影像专业理学学位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四)年龄要求:本科学历为25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学历为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品貌端正,身体健康。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招聘《公告》及《简章》于2018年6月25日分别在《红山晚报》及赤峰市第二医院网站发布,一切事宜均在赤峰市第二医院网站和赤峰市第二医院公示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由赤峰市第二医院人事科负责,采取考生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个人简历一份、报名表一份。
2.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在赤峰市第二医院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cfdeyy.cn),填写后打印并粘贴照片。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由赤峰市第二医院人事科负责,报考者对学历、学科(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赤峰市第二医院人员招聘资质审核小组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考生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4.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7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5.报名地点:赤峰市第二医院门诊楼六楼小会议室。
6.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赤峰市第二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具体情况请关注赤峰市第二医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医学专业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2018年7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与报名表同一底版小二寸彩照一张领取准考证,下午5点前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未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笔试结束后,全部参加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在赤峰市第二医院公示栏及医院网站公布。
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
2.面试
(1)面试比例
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2—3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2—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资格人员范围。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设考官组,考官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7—9人组成。
3.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的标准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成绩相同,顺延小数位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用,岗位名额末位排名出现分数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试成绩在赤峰市第二医院公示栏及医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依据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赤峰市第二医院公示栏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考察工作由医院人事和监察部门具体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的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以上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第二医院公示栏及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不少于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者,按《赤峰市第二医院聘用人员录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1.拟聘用人员应在2018年7月26日—27日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备案表,人事档案及报到证。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执行聘用单位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确定为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凡是与应聘者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受理报名的资格审核小组对报名资格审查要高度负责,对因在资格审查环节发生问题而影响招聘工作的,一经查实严肃查处。
(三)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四)招聘工作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赤峰市第二医院人事科 0476-8861096
监督举报电话:红山区卫计局 0476-8220859 0476-8220337
赤峰市第二医院纪检监察科:0476-8236423
七、招聘组织
成立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秀军
副组长: 赵 华 刘亚东 窦海艳 于国峰 张广民
边 疆 张春萍
成 员: 盛颖娟 王耐霜 部凤英 龚 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办公室主任
盛颖娟,办公室电话0476-8861096。
赤峰市第二医院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