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遂宁市部分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乡村规划师21人公告

来源: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6-22 10:10:41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遂宁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乡村规划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乡村规划人才队伍,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管理暂行办法》(遂人社发〔2011〕4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乡村规划师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情况简介


  工作岗位情况:派驻遂宁市船山区、安居区、射洪县、蓬溪县、大英县、经开区、河东新区的乡村规划师,每个县(区)、园区配备3名,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统一管理并考核。


  主要职责:对县(区)、园区的村镇规划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向党委、政府提出村镇规划意见与建议;参与乡镇党委、政府涉及规划建设事务的研究决策;协助乡镇政府组织相关规划编制;对乡村规划及项目实施进行初步审查和指导监督;参加乡镇村镇规划委员会议;完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及其所在县(区)、园区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具体招聘名额及条件详见《2018年遂宁市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乡村规划师岗位情况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对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考聘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考核的方式进行。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专业、学历等与《招聘岗位情况表》(详见附件1)要求相符;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6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络邮箱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邮箱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6日前,报考者可登陆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下载并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2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上传表上)、本人自荐书(包括自我介绍、基本情况等)、扫描后的相关岗位需求的报名材料 (含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证明等),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指定的联系邮箱(68216931@QQ.com)。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将及时受理报名申请并邮件回复,请报名人员适时登录本人邮箱查询。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报考者需持本人自荐书、岗位需求的报名材料(同上)原件及复印件、下载并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2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上传表上)一式一份进行现场报名,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3.资格复审和确认:网上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2018年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进行资格复审与确认。资格复审确认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考核通知书。


  现场报名暨资格复审和确认地点:遂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综合科(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999号建设大楼13楼1310室)。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向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咨询(电话:0825-2224250)。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


  2.每个报考者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五、考核


  (一)组织实施:面试考核工作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具体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考核通知书。事业单位考核全过程实施封闭式管理,报考者须持本人面试考核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面试考核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三)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等。考生面试成绩将现场公布。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按照竞争择优、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聘用名额,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参加面试考核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则所有考生均进入体检,但进入体检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六、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合格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合格并岗前培训合格人员,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占聘用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并与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办理借用、调动手续),工资、津补贴及福利待遇按遂宁市各级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等证件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公开考聘的乡村规划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核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形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九、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岗位派驻事宜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综合科:0825-222425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0825-5866013


  附件1.2018年遂宁市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乡村规划师岗位情况表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