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丽水莲都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招聘57人公告(二)

来源:莲都区政府网 2018-06-21 15:24:19
  2018年莲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二)


  因工作需要,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3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编外用工岗位要求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


  2.通过自学考试 、成人教育 、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报考人员,需在2018年6月26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编外用工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1982年6月26日至2000年6月26日期间出生),特殊岗位男性年龄可放宽40周岁。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比选、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办公室,联系电话见计划表。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编外用工报名表一张(附件下载)前来报名。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经资格初审,根据岗位报考人数由用人单位根据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对较岗位匹配性进行比选,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由用人单位与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开考。符合条件的择期通知面试。


  (二)体检、政审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三)公示、聘用


  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编外人员按照区内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 0578-2128695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051278


  点击下载>>>


  1.2018年莲都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计划表.xlsx


  2.丽水市莲都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docx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