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民族大学招聘公告

来源:广西人才网 2018-06-20 14:35:47
  广西民族大学2018年度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6〕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公开招聘一批相关岗位的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管理人员、辅助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详见附件1:广西民族大学2018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或其他条件;


  (四)具备《广西民族大学2018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岗位要求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待遇


  按照所报考岗位注明的用人方式享受相关待遇。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相应引进人才层次安家费,提供科研启动费,安排人才住房或住房补贴(1000元/月以上)。


  四、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电话等形式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至28日(地点:东校区逸夫楼107室,每天早上8点到12点,下午2点30分到5点30分),共2天,同时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50元/科。


  (二)报名材料。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及复印件、求职材料(含个人详细学习和工作简历、获奖情况、学术成果、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等内容和材料)。应聘者是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学生证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及复印件、求职材料(含个人详细学习和工作简历、获奖情况、学术成果、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等内容和材料),如进入综合考核阶段,则须提供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原件验证。


  应聘者报名时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五、报名截止时间


  学历学位需求注明是博士的应聘岗位全年接收报名,其余岗位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


  六、资格审查


  应聘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管理人员、辅助专业技术人员的,由学校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技能考核)人员名单。


  七、考试程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应聘要求硕士学位的人员、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一)专任教师


  应聘专任教师的试讲、面试、综合考核等考核工作由本学院招聘考核小组负责。


  1.试讲


  试讲时间20分钟。试讲成绩按百分制记分,试讲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综合考核程序。试讲应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对于艺术类、体育类等技术性、表演性较强的课程试讲,其考核内容和标准可进行适当调整、修改后执行,但调整、修改后的考核内容和标准须定好题目及评分标准,不允许自由提问。


  2.面试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综合考核程序。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为10分钟。考核小组在应聘人员试讲结束后,当场进行面试。可围绕应聘人员对本专业、本课程的教学设想、自身的学术科研经历、获奖情况以及科研发展设想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考生面试时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3.综合考核


  根据总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的人员。综合考核由各用人单位招聘考核小组组织进行。综合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学术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综合考核还包含对应聘人员进行的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4.体检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内容要求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须具有三甲以上资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二)专职辅导员


  1.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程序,如出现招考岗位需求人员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须经报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面试统一由人事处组织相应专家进行。每组面试考官7名,由学校有关部门及外单位专家组成,7名考官中设主考官1名。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综合考核程序(面试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综合考核程序)。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10分钟。


  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学校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者签名确认,并且当天在学校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


  2.综合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的人员名单。综合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学术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综合考核还包含对应聘人员进行的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3.体检


  经过学校批准的拟聘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内容要求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须具有三甲以上资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三)管理人员


  1.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程序,如出现招考岗位需求人员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须经报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面试统一由人事处组织相应专家进行。每组面试考官7名,由学校有关部门及外单位专家组成,7名考官中设主考官1名。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综合考核程序(面试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综合考核程序)。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10分钟。


  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学校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者签名确认,并且当天在学校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


  2.综合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的人员名单。综合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学术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综合考核还包含对应聘人员进行的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3.体检


  经过学校批准的拟聘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内容要求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须具有三甲以上资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四)辅助专业技术人员


  1.技能考核


  由各用人单位考核小组组织进行。如出现招考岗位需求人员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须经报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技能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面试考核程序(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面试考核程序)。每个辅助岗位技能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技能考核成绩。全部辅助岗位的技能考核结束后,所有技能考核成绩将在5个工作日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应聘者自行在网上查阅。


  学历要求为本科的岗位(即:后勤管理处辅助岗),技能考核必须包含笔试和实际操作测试,技能考核成绩=笔试成绩(总分100分)×40%+实际操作测试成绩(总分100分)×60%。


  2.面试


  根据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统一由人事处组织相应专家分组进行。每组面试考官设7名,由学校有关部门及外单位专家组成,7名考官中设主考官1名。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综合考核程序(面试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综合考核程序)。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10分钟。


  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学校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且当天在学校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


  3.综合考核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技能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的人员。综合考核由各用人单位考核小组负责组织进行。综合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学术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综合考核还包含对应聘人员进行的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4.体检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内容要求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须具有三甲以上资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八、试讲、技能考核和面试时间


  (一)应聘专任教师的试讲和面试时间由各用人单位确定并负责通知。


  (二)应聘专职辅导员的面试时间初定在2018年7月1日、2日,面试具体事宜请应聘者注意我校校园网通知公告栏的信息。


  (三)应聘管理人员的面试时间初定在2018年7月1日、2日,面试具体事宜请应聘者注意我校校园网通知公告栏的信息。


  (四)应聘辅助专业技术人员技能考核时间初定在2018年6月29日,技能考核具体事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通知。面试时间初定在2018年7月1日、2日,面试具体事宜请应聘者注意我校校园网通知公告栏的信息。


  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并将在广西人才网和学校网站公示拟聘人员的基本信息及成绩,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照所报考岗位注明的用人方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根据所报考岗位注明的用人方式享受相应工资福利等待遇。


  十一、纪律


  (一)在面试、试讲、技能考核和笔试过程中,凡涉及到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成绩并作为备查依据的材料须签署考核成员姓名,同时由专人负责密封保存。笔试阅卷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负责、公正地进行评分,不得随意涂改卷面成绩,同时要在试卷上签署本人姓名。


  (二)各单位考核小组成员要严格考核纪律,不得将没有公开的考核结果或相关信息随意散布。一经发现查实,将参照工作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十二、学校通信地址


  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吴老师、谭老师,电话:0771-3260113,邮编:530006。


  附件1:广西民族大学2018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报名注意事项.doc


  诚挚欢迎各类人才踊跃报名!


  广西民族大学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