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抚州市黎川县引进紧缺高素质人才2人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回归与人才强县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素质人才服务黎川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黎川县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结合黎川县人才需求情况,经黎川县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高素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党管人才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经济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引进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高素质人才2名,具体如下:
1.黎川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创业服务中心引进人才1名。
2.黎川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引进人才1名。
三、引进待遇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全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受《黎川县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条款政策待遇。可登录黎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lcx.gov.cn/)查询《黎川县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人才引进政策。
四、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一)岗位条件
1.黎川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创业服务中心引进人才条件:机械工程类专业(0802),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35周岁以内。
2.黎川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引进人才条件: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0830),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35周岁以内。
报考人员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见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
(二)政治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3.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县内在编在岗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引进工作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方案及相关信息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cx.gov.cn/)、“黎川发布”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发布。
(二)现场报名
由应聘人才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黎川县委人才办(县行政中心617室)
联系电话:0794-7566716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黎川县2018年引进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报名登记表》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到证、有关证书、有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没有报到证的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加盖公章)。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 全过程。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开考比例不小于1:2,未达开考比例的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开考。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才的专业水平和有关素质。面试分数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名确认。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具体见面试公告),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作为面试成绩。
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才成绩末位同分的,取“专业水平”项测评分数高者入闱体检。
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见面试公告(将在报名截止后30日内于黎川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面试须知: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用人单位等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确定拟引进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根据县委人才办抄告单,按规定与拟引进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在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前,拟引进对象须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黎川县委人才办(邮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行政中心617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并不再进行递补。
六、组织领导
1.本次公开引进紧缺高素质人才工作,在黎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3.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黎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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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