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区行政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红岗区政府 2018-06-15 16:12:53
  2018年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区行政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大庆市国兴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市红岗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委托,负责红岗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招聘及派遣工作。红岗区行政服务中心是红岗区政府批准设立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对外政务服务、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窗口服务合同制人员。


  一、招聘说明


  本次招用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经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红岗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待遇


  1、招聘岗位:红岗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3人,主要负责受理咨询、接待、政策性解释等窗口服务工作。


  2、工资待遇:大专学历2000元/月;本科学历2300元/月;研究生学历2600元/月,我公司负责缴纳五险,保险个人部分应由个人承担。


  三、报名条件和范围


  1、具有大庆市本市户口(含四县),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2、热爱窗口服务工作,语言沟通能力突出,文字写作能力强。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通过培训学习能够基本掌握有关业务和政策法规。


  3、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工作勤勉、踏实。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纹身、吸毒、精神病史等。


  5、具有普通高等学校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在报到前取得学历),专业不限,男女不限。


  6、年龄在35周岁(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以内,研究生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年龄至40周岁。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具体步聚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2018年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大庆市红岗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报名审核窗口(大庆市红岗区萨大中路南20号)。


  联系电话:4197337、4197330、13936930352。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带到报名现场审核。报名时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代替报名。


  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和报考人员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6、一寸免冠照片3张不限底色(报名表上粘贴1张,另需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书写姓名)。


  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结合岗位要求,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准考证领取


  时间:2018年6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大庆市红岗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管理办公室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6月23日


  上午:9:00—10:30


  2、笔试内容: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养、业务能力和文字综合等方面能力,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将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选聘计划数,原则上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如比例不足,可按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入围线上考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按招考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可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体检由红岗区行政服务中心组织,体检内容参照从业人员基本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红岗区行政服务中心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采取到拟聘用人员户口所在地社区、公安部门进行实地了解,考察拟聘用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行为或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由于体检、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及人员管理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经公示2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聘用,以劳务派遣的形式与大庆市国兴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两年一聘。


  聘用窗口服务人员无编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相关待遇。合同期内,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后,如岗位需要、本人同意,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签合同。


  五、其他要求


  应届毕业生需在试用期满前取得学历,若未按期取得学历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上岗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需服从红岗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合理的岗位调配。


  附件:报名登记表.xls


  大庆市国兴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