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石柱县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遴选2人公告

来源: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6-15 14:54:26
  石柱县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18年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按《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石柱委办发〔2018〕12号)的有关规定,经县编委会同意启用编制,决定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考试遴选2名全额事业人员,遴选单位为县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该单位为县林业局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体遴选岗位见《2018年石柱县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40周岁以下(年龄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6月14日前);
 
  3.我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试用期工作人员除外);
 
  4.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自参加工作以来无因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党政纪处分记录;
 
  5.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三、遴选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遴选。
 
  遴选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40%。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石柱县人力社保局四楼415室(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联系电话:县人社局李老师73339515,谭老师73339406。
 
  3.报名手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招录(招聘)文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县人社局415室进行报名。
 
  4.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6月22日下午2:30至5: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8年6月23日上午8:30—10:30(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满分100分,其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三)面试
 
  根据全部报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计划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则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6月23日下午14:30,面试地点石柱县人力社保局6楼。
 
  (四)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
 
  按照遴选人数,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
 
  (五)公示
 
  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在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1天内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者可举报,县人力社保局将对举报内容进行查证,一经查实不符合遴选条件者,取消遴选资格(举报电话:县人社局公务员科73339406)。
 
  五、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考试是县级机关及事业单位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遴选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2018年石柱县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