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乐山峨边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人公告

来源:乐山人事考试网 2018-06-15 10:17:00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和《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7〕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18年卫计系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未取得相应职称资格证的可提供成绩合格证明)。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完全符合本公告《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由峨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具体工作。


  应聘者须准备以下资料:1、《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2)2份,请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须A4复印);3、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具有人事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0日至6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峨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大坪路87号);联系人:杨鸿军;联系电话:0833-5228639。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考核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面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峨边彝族自治县门户网站(http://www.eb.gov.cn/pagelist_zl.jsp?id=e2e8301c35ad4ad6a002b0c1f440b259)另行公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及名额,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招聘人数的最后一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将另行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没有二甲医院的区县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本环节递补不超过2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组至少应有2人组成。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核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本环节递补进行1次。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通过考察并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峨边彝族自治县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环节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峨边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0833-5222539;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0833-5222513;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5222346)。


  八、特别提示


  1.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峨边彝族自治县门户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招聘环节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峨边彝族自治县门户网网址:http://www.eb.gov.cn/pagelist_zl.jsp?id=e2e8301c35ad4ad6a002b0c1f440b259


  咨询电话:0833-5222009。


  附件1.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