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合肥高新区城管协理员招聘18人公告

来源: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8-06-14 10:04:00
  合肥高新区城管协理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新区城市管理,构建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男16名、女2名)城管协理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4.热爱城市管理事业,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无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健全,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及2018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岗位一(16人):
 
  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高170cm以上。能适应夜间、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加班的岗位要求。
 
  2.岗位二(2人):
 
  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高150cm以上。能适应夜间、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加班的岗位要求。
 
  四、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核准聘用等。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合肥高新人才网(www.hfgxrc.com)的“考试招聘”版块报名(请使用ie9以上浏览器)。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13日9:00至6月25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登陆,请在“主办单位”栏选择“合肥高新区人才中心委托招聘”,在“考试时间”栏选择“2018-7-14”)。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符合岗位要求。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6月27日16:00前登录高新人才网(www.hfgxrc.com)的“考试招聘”版块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请于6月27日9:00后在合肥高新人才网查看。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男子1000米跑≤4′35″,女子800米跑≤4′30″即为合格。
 
  2.体能测试时间:6月30日(暂定),具体时间、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未按时参加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未参加体能测试及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于7月4日9:00-7月5日16:00前登录高新人才网(www.hfgxrc.com)的“考试招聘”版块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完成网上缴费后,报考人员可于7月11日9:00-7月13日24:00登录考试招聘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如达不到4:1,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城市管理常用法律法规、公文处理与写作、行政能力测试、申论等,满分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总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
 
  2018年7月14日(周六)上午8:30-10:30(暂定)
 
  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考生可在笔试结束后7天内登录合肥高新人才网(www.hfgxrc.com)“考试招聘”版块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经查分环节后,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同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等材料;同时按照岗位要求对身高进行测量。
 
  凡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身高达不到岗位要求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五)面试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以网上公告为准。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比例合成确定,在高新人才网站公布。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初选人员的考察由高新区人力资源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3.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所空名额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高新区人才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根据劳动法等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管理,约定合同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等。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责、造成严重影响的及时解聘。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的,按照招考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五、福利待遇
 
  按照高新区管委会协理员工资待遇执行。
 
  六、监督检查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合肥高新区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全程监督。
 
  七、其他
 
  (一)笔试费用40元/人,面试费用70元/人。
 
  (二)联系电话
 
  岗位咨询电话:0551-65339438
 
  考务咨询电话:0551-65396569
 
  监督电话: 0551-65359626
 
  考试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51-65396720
 
  合肥高新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