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金华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招聘雇员5人公告

来源: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6-13 15:08:32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5名。根据《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雇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岗位为书记员3名、协警2名。
 
  二、招聘条件
 
  1、要求具有义乌户籍;
 
  2、性别不限,书记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0日以后出生),协警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3、书记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积极上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责任心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者须本人到达现场报名。
 
  时间:2018年6月11日— 6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0
 
  地点:义乌市人民检察院(香山路369号)310办公室。
 
  报名联系电话:85329632、85329232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复印);
 
  2、同一底版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人数2倍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聘者思想水平、个性特征、岗位适应程度等,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义乌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5天。
 
  (六)录用
 
  公示期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入岗手续并签订《雇员劳动合同书》,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初次聘用期为1年(含试用期),工资按《义乌机事业单位雇员薪酬待遇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七)建立储备库。
 
  体检合格而未被聘用的人员列入雇员储备库。在下一次组织招聘前,缺额人员可从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义乌市人民检察院雇员招聘报名表.docx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