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招聘特岗教师3000人 6月18日报名截止

来源: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 2018-06-12 11:16:06
  近日 ,2018年吉林省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发布,2018年,全省48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计划招聘特岗教师3000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500人,省级“特岗计划”1500人。报名时间6月11日至18日,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15日。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专业为辅;以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为主,专科毕业生为辅(师范类专业);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服务期未满的在岗特岗教师不能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
 
  2.师范分院(初等教育专业)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和往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4.吉林师范大学等省属师范院校的应届毕业生中,取得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资格的人选。
 
  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后出生)。
 
  3.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岗位,其学历要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申报小学教师岗位,学历要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申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的“省级计划”初中教师岗位,学历可以放宽到对应专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申报中小学岗位人员所学专业要求与申报岗位学科对口或相近。
 
  4. 教师资格条件。往届毕业生要求具备与申报岗位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必须具备认定教师资格的各项条件,其中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业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其余师范类专业及非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需取得与申报岗位学科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考试合格证明。录用为特岗教师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签约上岗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水平。申报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少数民族教师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身体条件。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6月11日—18日,应聘人员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标准格式的《吉林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备用。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6月15日—18日,省内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到本校就业管理部门报名;6月19日—22日,外省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各高校往届毕业生到设岗县(市、区)所在的市(州)特岗办公室报名,市(州)特岗办公室设在教育局。
 
  3.报名方式: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本人到场,省内、外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提交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三份,携带户口本(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校出具的可毕业证明)、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证件;高校往届毕业生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须持有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应聘人员如具备本《办法》中规定的笔试加分条件必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
 
  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笔试由省统一组织,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以设岗县(市、区)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对个别生源较少的紧缺学科岗位,将根据实际调整入选比例。面试由市(州)教育局、人社局统一组织,设岗县(市、区)参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