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三穗县公安机关应急处突队伍招聘公告

来源:三穗县人民政府 2018-06-11 15:46:04
  2018年贵州省三穗县公安机关应急处突队伍补员招聘简章


  为加强我县反恐应急处突力量建设,结合三穗县公安机关警力严重不足的实际,经三穗县委、县政府同意,2016年5月,按照招聘程序,88名应急处突特战队员全部招聘到位。由于身份系社会化聘用性质,不属编制内财政供养人员,部分队员边干边考,逐步进入了县内外其他行政事业岗位,致使队伍职位出现空缺15人。经2018年5月14日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补员招聘15人。现将三穗县公安机关应急处突队伍补员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后择优录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工作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在三穗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的统一指导下,具体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


  详见《2018年贵州省三穗县公安机关应急处突队伍补员招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近年来黔东南州内各县退伍军人5名。


  2.从三穗县户籍具有工作经历一年以上的特巡警、警务助理人员中招聘10名。(该职位要求训练强度较大,工作时间极具风险,女性辅警慎报)。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应急处突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


  4.高中(含中专、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体检结果为准)。详见《职位一览表》。退伍军人男性身高4250px及以上;对具有狙击、驾驶(有效驾驶证B1及以上)、排爆等特技人才和特战队员,限于男性,身高可适当放宽到4125px及以上。特巡警队员、警务助理的身高要求在4250px及以上。单侧裸眼视力1.0及以上。具备A2及以上有效驾驶证的辅警,身高可适当放宽到4125px及以上。


  6.年龄在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且户籍属黔东南州的退伍军人5名。退伍军人军龄2年至5年的,年龄不超过25周岁;军龄5年以上的,年龄不超过28周岁。特巡警队员、警务助理队伍选拔10名,年龄不超过28周岁(是退伍军人的,放宽到30周岁以内;具备A2及以上有效驾驶证的辅警,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内)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不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记录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4.退伍军人在部队期间,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部队纪律,受到部队纪律处分的;


  5.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6.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五、公开方式


  通过三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ss.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包括招聘方案、考试、面试、考核、聘用结果。本网站为此次招聘工作官方唯一合法网站。


  六、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定于2018年6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地点:三穗县公安局政工室(地址:贵州省三穗县八弓镇府政西路20号)。


  联系人:万警官,联系电话:18908553205;莫警官,联系电话:15185640909。


  (二)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每位考生认真阅读《2018年贵州省三穗县公安机关应急处突队伍补员招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考对象、招考条件,以及《职位一览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招聘对象范围并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在填报《报名信息表》中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必须提交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凡与原件不符的,一律视为无效证件。若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登记并收取《报名信息表》以便备查,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


  (四)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时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4张。


  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准予考试。考生凭本人退伍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七、考试


  考试采取先进行体能测试,后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体能测试成绩60分为合格。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高到低确定合格人数。


  (一)体能测试


  根据本《招聘简章》规定条件和程序,县公安局负责所有职位的体能测试工作。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时间和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内容:4×10米往返跑、1000米(女子为800米)、立定跳远、府卧撑(女子为仰卧起坐)。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按规定进入面试环节。未参加体能测试或测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即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


  (二)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按招聘职位人数的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果合格人数未达到1:2比例要求的,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聘用职位的能力和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面试方式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指导。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指导监督。


  八、体检


  (一)各招聘职位参加体检的人员以综合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必须在县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当地“二?甲”(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它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并按同一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某职位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体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进行考核,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十、聘用审批


  (一)经技能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对外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


  (二)被聘用的考生,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送三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新补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现有应急处突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18年贵州省三穗县公安机关应急处突队伍补员招聘职位一览表.xls


  2.2018年贵州省三穗县公安机关应急处突队伍补员招聘报名信息表.xls